【分级诊疗】马兰屯镇卫生院分级诊疗
台儿庄区人民医院医共体合作协议书
甲方(牵头单位):台儿庄区人民医院
乙方(成员单位):马兰屯镇卫生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的医改精神、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医疗联合体建设推进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51号)、《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医疗联合体建设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枣政办发[2017]41号)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台办发[2016]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本着合作共赢、百姓受益的原则,组建成立台儿庄区人民医院医疗服务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医共体在区卫计委的领导下,按照业务协作、人才培养、资源共享、共同发展为目标,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区卫计委的指导下,探索构建以医共体为基础的新型医疗服务体系,打破机制体制壁垒,不断提高医疗资源的总体配置效率和利用效率,有效控制医疗费用,通过充分发挥医共体作用,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实施,逐步引导患者初诊和小病在基层、康复在基层;常见病、多发病到二级医院;大病和疑难复杂急性病进三级医院。充分发挥区级医院的城乡纽带作用和区域龙头作用,形成区、镇(街)、村(居)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区级医院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诊疗水平,构建三级联动的区域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减少住院病人外流,逐步形成分工明晰、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新型医疗服务模式。
二、合作原则
(一) “落实功能、统筹发展”的原则。坚持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落实医共体内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注重责权一致,统筹兼顾医共体内的实际利益,实现双赢。医共体内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原来的隶属关系与投入渠道保持不变,双方在卫生行政部门主导下,通过签订合作协议的方式建立契约关系,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赋予牵头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职能,在此基础上开展纵向合作。
(二) “循序渐进、积极稳妥”的原则。主要以合作为纽带,以章程为规范,以管理为手段,以技术、人员、流程、信息方面的业务整合为切入点,以点促面、先易后难,由浅入深,平稳启动,逐步向更加紧密的运作模式推进
三、甲方职责
(一)组织管理
医共体内甲方对乙方进行指导帮扶。促进医共体内业务发展,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外宣传,强化协议履行等工作。
(二) 技术指导
1、甲方在已发展成熟的诊疗技术中筛选适宜乙方的诊疗项目,指导实施并推广。
2、帮助乙方完善医疗管理、医疗安全、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制度、诊疗制度,进一步优化流程,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及管理水平,真正实现管理一体化、医疗服务标准一体化。
3、根据乙方需求对其相关专业进行“对口”帮扶,定期派驻专家开展坐诊、查房、讲课等,对专业的发展进行指导。
4、筛选适宜的科研项目,邀请乙方参与,共同研发;指导医共体内业务技术宣传。
(三)人才培养
1、甲方在本单位内为乙方人员提供免费进修、培训。
2、举办短期培训班、学术交流等,对乙方业务技术人员免费轮训,提升其业务技术水平。
3、全面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政策允许下承担部分规培、教学实习任务,如需现场观摩、会诊查房、教学查房等事宜,优先安排在乙方。
4、各层次举办的学术交流、疑难病例研判等活动,可通知乙方人员参加。
(四)双向转诊
1、按照“首诊在基层,分级诊疗,康复回社区”的基本原则,医共体内实行双向转诊制度。
2、在医共体单位内公布相互转诊服务电话,设专人负责及转诊病人绿色通道。
3、医共体成员单位内,病人享有就诊、检查、住院优先权,相互转诊无需办理转院、挂号等手续,开通转诊绿色通道后,优先安排相关医疗服务,以确保被转诊病人的安全。
4、转诊患者在转诊、住院过程中相关事宜,按照市、区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办理。
(五)资源共享
1、甲方检验中心、影像中心等负责乙方的检验、影像等质控工作,并对乙方检验、影像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管;凡经上级卫生行政部 门质控中心公布认可的检查、检验项目结果在医共体内互认。
2、承担乙方未开展的检查、检验、影像等项目,为乙方开通便捷的影像中心、检验中心服务终端,提供优质的网上会诊。对较高端已开展的检查、检验、影像等项目向乙方进行公示。
3、组建医院采购联合体,统筹谈判、采购、配送;乙方享受与甲方同等的药品、耗材等价格上的优惠。
4、甲方将已经成熟的临床路径管理的病种及时向乙方公布,并在医共体内执行共享使用,协作推进单病种付费、医疗管理一体化。
四、乙方职责
(一)组织管理
对本单位人事业务管理和事业发展,具有独立决策权;积极参加医共体成员单位工作会议,及时沟通和交流,促进医共体健康发展;可挂“枣庄市立医院医共体成员单位”牌子,予以对外宣传。
(二)技术支持
1.积极接纳甲方的技术帮扶指导,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
2.积极参与甲方承担的科研项目,或协作开展科研项目。
3.对涉及医共体的技术宣传应在协商的基础上统一进行。
4.甲方组织医共体宣传活动,应在宣传材料、场地、人员方面给予支持。
(三)人才培训
1、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甲方的医师培训、学术交流、疑难病例会诊等活动。
2、每年12月底前,将次年年度进修计划及对业务培训的需求和建议报甲方,以便合理安排。
(四)双向转诊
按照市卫计委的要求,执行医共体内双向转诊制度,对本院不具备救治条件的患者转诊至甲方,享受绿色通道;设专人负责转诊具体事宜,公布单位转诊服务电话。
(五)资源共享
1、根据自身条件开展检查、检验、影像等项目,对因条件所限无法开展的相关项目,应转至甲方完成检查。
2、接受甲方医共体内执行医疗质量一体化、行政管理一体化的监督。
五、其它
(一)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协议到期后,根据各方意愿可续约。
(二)本协议一式4份,协作方各执2份。协议生效后,协作方对协议内容如有变更或补充以书面形式,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解决。
甲方:台儿庄区人民医(签章) 乙方:马兰屯镇卫生院 (签章)
联系电话:0632-6618157 联系电话:0632-6712656
马兰屯镇卫生院双向转诊流程
为了给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我院与上、下级医院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转诊网络,特制定本制度。
一、高度重视双向转诊工作,对于只需进行后续治疗、疾病监测、康复指导,护理等服务的患者,医院应结合患者意愿,宣传、鼓励、动员患者转入相应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下级医院完成后续康复治疗。
二、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加强双向转诊管理,将其作为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医院成立双向转诊领导小组,院长为组长,业务副院长为副组长,各临床科室科主任为成员。
三、双向转诊协议医院双方要保持通讯畅通,遇危、急病人和大批伤员时直接沟通,建立急救绿色通道。
四、我院负责接收各乡镇卫生院、各村卫生室转诊的患者,上级医院转回的病情稳定患者,使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如遇急重症患者,根据病情,协议医院拨打我院急诊科急救电话或将病人转入我院急诊科,急诊科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延误及推委病人,要保证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转诊预约专线电话0632-6751088。
五、根据患者病情需要,病房科主任或诊疗组长认定确需要转出的病人,需与上级医院或下级医院做好联系,保证病人在转出过程中病人的安全。
六、转诊程序
(一)转入病人:接转诊病人后,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需住院者优先安排。
(二)转出病人:根据病情,需要转到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的患者,在征得科室主任同意、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科室医生进行登记、向医务科报告,联系好上级医院,医护人员要护送患者转院,确保患者安全转入上级医院,并做好病情交接工作。符合下转条件者在征得科室主任同意、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由科室医生进行登记、填写转诊病情介绍单,并联系好下级医院。由患者家属附带相关诊疗资料,将患者转送至下级医院。
七、双向转诊需具备的条件
(一)转上级医院条件(除急诊抢救外)
1.由于我院治疗条件有限,不能实施有效救治,且转运途中风险相对较小的患者;
2.多次诊断不明确或治疗无效的病例,疑难复杂病例;
3.甲、乙、丙类传染病及其他需要住院治疗的新发传染病人;
4.疾病诊治超出我院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因技术、设备限制或其他原因。
八、转诊流程如下图
双向转诊流程图
实线表示上转过程;虚线表示下转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