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台儿庄分局局长孙晋永解读《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儿庄区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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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5日,区政府(区政府办)印发了《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儿庄区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台政办字〔2021〕25号)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方案》,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 政策背景和决策依据

(一)2021年10月28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能源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河北省人民政府、山西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陕西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的《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指出: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上半年“两高”行业产品产量、煤炭消费量等出现明显反弹,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压力增大。要充分认识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精准扎实推进各项任务措施,通过持续开展秋冬季攻坚行动,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为“十四五”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开好局、起好步。

(二)2021年11月1日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枣庄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枣政办字〔2021〕51号)指出:我市作为攻坚范围内城市之一,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不仅是改善我市全年的空气质量的重要举措,更是保障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点时段空气质量的必然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全面攻坚,确保完成国家《攻坚方案》下达我市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二、 起草过程

按照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枣政办字〔2021〕51号)要求,区生态环境分局代区政府起草了《台儿庄区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11月25日征求了18家单位意见,采纳修改意见1条,未采纳并协商一致意见3条,将征求意见情况的说明报送至区政府办公室,并完成了《专项行动方案》的编制工作。

三、 主要任务、重要举措及目标任务

(一)主要任务:《专项行动方案》主要安排以下任务:坚决遏制“两高”项目和落后产能;认真落实水泥建材行业错峰生产要求;积极稳妥实施散煤治理;深入开展锅炉和炉窑综合整治;扎实推进VOCs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加快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强化秸秆、垃圾、落叶禁烧管控;加强扬尘综合管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二)重要举措:《专项行动方案》为确保主要任务实现,开展七项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分别是开展“两高”项目大排查大整治;开展水泥建材行业错峰生产落实情况大排查大整治;开展散煤替代和小燃煤机组淘汰情况大排查大整治;开展锅炉、炉窑和VOCs治理大排查大整治;开展柴油货车污染和油品质量大排查大整治;开展秸秆和垃圾落叶焚烧大排查大整治;开展扬尘污染大排查大整治。

(三)目标任务:秋冬季期间(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全区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65微克/立方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不高于8天。

四、 涉及范围

本《专项行动方案》涉及范围为台儿庄区“两高”项目;水泥建材行业错峰生产;散煤替代和小燃煤机组淘汰;锅炉、炉窑和VOCs治理;柴油货车污染和油品质量;秸秆和垃圾落叶焚烧;扬尘污染等工作。

五、政策亮点和注意事项

(一)政策亮点: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减污降碳总要求,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降低PM2.5浓度为主要目标,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抓住产业、能源、运输结构调整三个关键环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有序推进清洁取暖,深入开展柴油货车、锅炉炉窑、挥发性有机物(VOCs)、秸秆禁烧和扬尘专项治理。深化企业绩效分级分类管控,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监督和帮扶力度,强化考核问责,切实压实工作责任。

(二)注意事项:

一是强化监测监控。进一步加强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建设,要依托镇(街)自动监测站、道路和工地PM10微型监测站、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站和视频监控等手段,做好污染防治工作。

二是强化监督帮扶。要围绕秋冬季大气污染大排查大整治主要任务,精准、有效开展监督检查。组织人员力量对辖区内问题高发区域每日进行巡查。对在监督执法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企业(单位)认真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对违法情节及后果严重、屡查屡犯的,要依法严厉查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三是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对企业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安装运行情况、废气旁路管理情况、排污口设置情况、运行记录台账等开展排查,加强执法监测联动。重点查处通过旁路、废弃烟道等偷排直排,未安装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超标排放,排污口不规范,台账弄虚作假等行为。

六、解读部门、解读人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台儿庄分局

联系人:刘冲

政策咨询电话:0632-6639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