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局长时培芳解读《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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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文件的背景和依据

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发挥着兜底性基础作用。2019年11月1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指导意见》(鲁政字〔2019〕221 号);2019年12月31日,枣庄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指导意见》(枣政字〔2019〕29 号),要求各区(市)人民政府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整体效能,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基本民生保障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根据省政府指导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制定该文件。

二、起草过程

台儿庄区民政局在认真学习《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等有关法规的基础上,结合省、市政府《指导意见》提出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认真梳理我区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行之有效的做法,并对有关问题进行具体研究,征求了28个部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完成《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

三、发布目的

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参与的大救助工作机制,全面构建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以教育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法律援助、康复救助等专项救助为支撑,以受灾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等急难救助为辅助,以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救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建成“贫有所救、弱有所扶、危有所防”的高质量基本民生安全网,社会救助标准稳步提升,救助体系和救助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

四、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提出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总体要求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统筹政策制度,健全体制机制,整合资源力量,强化服务管理,加快建成“资源统筹、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平台支撑、数据共享”的大救助体系,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实施意见》提出发展目标: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参与的大救助工作机制,全面构建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以教育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法律援助、康复救助等专项救助为支撑,以受灾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等急难救助为辅助,以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救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建成“贫有所救、弱有所扶、危有所防”的高质量基本民生安全网,社会救助标准稳步提升,救助体系和救助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

《实施意见》提出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主要任务:一是统筹社会救助制度建设。实施社会救助群体全覆盖,按照“全面整合、统筹实施”的原则,全面梳理低保、特困、医疗、教育、就业、住房、司法、康复、受灾、慈善、临时救助等救助政策,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梯度救助制度体系,切实编密织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加强社会救助制度有效衔接。加强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急难救助等各项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二是统筹加强社会救助能力建设。构建区、镇(街)、村(居)三级衔接互通的社会救助工作网络;采取在现有编制总量内调剂、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社会救助工作力量;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探索将相关社会救助事项下放或授权给镇(街道)直接审批,提高服务效率。三是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充分运用省社会救助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更好为我区开展救助工作提供服务支持,提高社会救助精准度。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依托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完善核对信息跨部门、跨层级的实时比对工作运行机制,明确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各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任务。实现全区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四是统筹使用管理社会救助资金。加大社会救助资金统筹使用力度,扩大和优化资金供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撬动更多社会资金参与社会救助工作。优化社会救助资金支出结构,统筹安排各类救助资金,确保各类社会救助资金由区财政统筹足额支付。五是统筹加强社会救助监督管理。进一步增加社会救助工作透明度,加大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制度,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打造“阳光救助”。建立社会救助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加强社会救助监测信息分析研判,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坚决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发生。建立社会救助家庭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推行申请社会救助事项守信承诺和失信记录制度。

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实施意见》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强化跟踪评估等三项保障措施。

五、文件印发时间说明

该文件的公布日期是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