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1日,区政府印发了《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台政字〔2025〕112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由区统计局农业农村调查室副主任孙孝敬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问1:为什么要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
答: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我国“三农”家底的大型国情国力调查,每10年进行一次。距离上次普查已近十年,我国农业农村发生了巨大变化。本次普查旨在全面摸清我区当前农业、农村、农民的最新情况,为制定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和区域发展政策提供准确、翔实的数据支撑,好比为农业农村做一次全面的“健康体检”。
问2:这次普查是针对哪些人和单位进行的?
答:普查对象覆盖我区所有与农业相关的个人和单位,具体包括5类:农村住户(包括所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以及其他居住在农村的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居住在城镇但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户)、 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问3:普查主要查些什么内容?
答: 普查内容非常全面,聚焦5大领域:农业生产条件(比如种地养猪的人有多少、土地怎么使用的、有没有社会化服务等)、粮食与大食物生产(粮食、蔬菜、水果、肉、蛋、奶、鱼、林产品等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重点关注家庭农场、合作社、智慧农业、现代设施农业等新业态)、乡村发展情况(乡村产业、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的现状)、农村居民生活情况(农户的家庭构成和生活质量)。
问4:普查在什么时间进行?
答: 普查工作将分阶段进行。准备阶段(2025年—2026年):组建机构、落实经费、宣传动员、选聘和培训普查员、开展遥感测量、进行清查摸底等,为普查登记做好各项准备。现场登记阶段(2027年1月—5月):开展普查登记、数据上报、比对复查等工作。数据处理及发布阶段(2027年6—12月):主要是组织事后质量抽查,审核汇总并发布普查主要数据等。资料开发应用阶段(2028年—2029年):主要是建立普查数据库,编辑出版普查资料,开展分析研究等。关键时间点: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此时点前的存量数据按该时点统计;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需完整填报全年生产经营情况。
问5:政府部门如何组织和保障这次普查?
答:区政府已成立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统筹组织实施。各镇(街)、村也将设立普查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其它相关职责单位各有分工,如财政部门负责经费保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固定资产投资保障,统计、宣传、网信部门负责宣传动员,农业农村、行政审批服务、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相关信息共享,公安部门负责户籍等基础数据协调,共同确保普查顺利实施。
问6:这次普查和以前相比有什么新特点?
答:本次普查更加科学、智能和贴近时代。方法更科学,采用“全面普查+抽样调查”、“长表+短表”相结合,减轻基层负担;手段更智能,将广泛应用卫星遥感、无人机、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内容更现代,新增了对农业新质生产力、多元化食物供给等新情况的调查;数据更共享,将打造普查数据“一张图”,促进成果共享应用。
问7:作为普查对象,我们需要做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普查所需资料,是每位普查对象的法定义务。请您在普查员上门时,积极配合,如实填报,不要虚报、瞒报、拒报。您的信息对于国家制定惠农政策至关重要。
问8:我们的个人信息安全如何得到保障?
答: 请您放心!《通知》严格要求,所有普查人员和机构都必须对被调查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普查获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
问9:如果想了解更多信息或进行咨询,应该联系谁?
答: 如对本次农业普查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区统计局农业科。
政策解读科室:台儿庄区统计局农业科
政策咨询电话:(0632) 6669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