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省、市相继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20〕1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78号)、《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枣庄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枣政办字〔2020〕27号)。
二、文件出台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20〕1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78号)、《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枣庄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枣政办字〔2020〕27号)文件要求。
三、出台目的
为便于全区各级各部门更好地理解《要点》相关内容,抓好落实,明确今年政务公开的方向和重点。
四、主要内容
《工作要点》共分为6个方面内容、19项工作任务,主要包括:
第一部分为围绕上级决策部署、全区中心工作和重点领域,深入做好信息公开。包括抓好高质量发展、重点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学信息公开等4个方面内容。
第二部分为深度解读重大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和改进政策解读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运用新闻发布会、简明问答、图表图解、案例说明等多种方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的重要政策进行解读。着重解读政策的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多用客观事实、客观数据、生动案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了解群众关切,做好解疑释惑工作。
第三部分为积极稳妥推进“五公开”。包括决策公开、管理和服务公开、执行和结果公开。
第四部分为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包括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3个方面内容。在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时要求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单位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2020年底前编制完成本单位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五部分为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和公开平台建设。主要包括规范管理政务信息、配合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规范有序推进政务新媒体发展、规范办好政府公报、多渠道做好政务公开工作5方面内容。
第六部分为强化组织保障和基础工作。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规范、强化考核培训3方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