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5/2022-12769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成文日期 | 2020-09-17 | 发布日期 | 2020-09-17 |
发文机关 | 区政府办公室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台政办字〔2020〕26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0年台儿庄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台政办字〔2020〕26号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2020年台儿庄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台儿庄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20〕1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78号)、《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枣庄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枣政办字〔2020〕2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20年台儿庄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围绕上级决策部署、全区中心工作和重点领域,深入做好信息公开
(一)抓好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多渠道公开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进展及落实情况,重点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扩大有效投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等领域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加强释放消费需求潜力、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弘扬台儿庄文化、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继续做好扶贫脱困、污染防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信息公开。(各镇〈街〉和区扶贫办、区生态环境分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负责落实)
(二)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各镇〈街〉和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强化普惠性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及优质均衡发展等信息公开。(各镇〈街〉和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落实)加强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公开,加大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力度。(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落实)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工伤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和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公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医疗保障局负责落实)深入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孤儿、残疾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信息公开。加强养老服务领域信息公开和政策指引,公开养老服务项目清单、服务指南、服务标准等信息。(区民政局、区医疗保障局负责落实)做好健康扶贫、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治、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深入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监测和医疗服务价格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健全品牌发布机制,讲好品牌故事。(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落实)
(三)抓好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做好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优化涉企政务服务、实施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等方面信息公开。在媒体和政府网站同步发布涉企政策,公开惠企政策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清单、办理流程、承办部门、联系方式、起止时间等信息。每季度梳理涉企政策,集中推送辖区企业。精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规范涉企收费和中介服务,按照规定公示全区执行的收费目录清单,及时发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及时公开交易目录、程序、结果等信息。全面推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并完成证明事项清单统一发布。(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负责落实)
(四)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学信息公开。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按照上级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发布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加强公共突发事件信息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群众增强和坚定信心。做好疫情防控资金物资来源、分配和使用情况等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各行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加大对各级近期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保供、企业纾困和复工复产复学等相关政策措施的公开和解读力度,确保各项政策全面落地见效。(区卫生健康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落实)
二、深度解读重大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加强和改进政策解读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运用新闻发布会、简明问答、图表图解、案例说明等多种方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的重要政策进行解读。着重解读政策的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多用客观事实、客观数据、生动案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了解群众关切,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三、积极稳妥推进“五公开”
(一)决策公开。制定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承办单位应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并及时公开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制定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政策性文件,须充分听取企业家、行业协会商会意见;需要听证的,按要求召开听证会。落实好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常务会制度。开展好政府开放日等公众参与和监督活动。(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二)管理和服务公开。及时公布部门职责边界清单,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统一规范市县权责事项名称、类型、设定依据、编码等要素,并向社会公布。(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清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布。(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等监管信息公开。(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局负责落实)持续推进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信息公开。(区国资服务中心负责落实)继续做好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实施清单公开工作,做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务大厅“一窗受理”、民生服务“一链办理”、重点高频民生事项“掌上办”等方面的信息公开。推动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在镇(街)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并提供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定期公开政务服务情况、企业群众评价和差评处理结果。(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三)执行和结果公开。定期公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民生实事项目、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情况,重点公开各类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落实情况。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坚持开门办理,在政府网站集中主动公开涉及公共利益、群众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复文,并适当公开本单位办理建议和提案总体情况、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有关工作动态等内容。建立重大决策执行效果跟踪反馈和后评估机制,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的评估,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四、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要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0〕11号)、《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枣政办发〔2020〕9号)要求,结合本单位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2020年底前编制完成本单位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区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业务部门指导和有力支持;区政府将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列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各镇〈街〉和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二)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按照上级要求,在区政府网站首页位置规范并统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部分,页面设计根据中国政府网运行中心的参考方案进行完善。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和市、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调整和落实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要求。(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各镇〈街〉和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三)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条例》学习,引导全区领导干部善于学习和使用法律法规,准确把握权力运用的边界和方法,不断提高依法履职、依法办事的能力。注重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推动全区行政机关依申请办理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提高协查的准确性、全面性,防止出现因协查不力而引发败诉的情况。落实疑难件办理的会商机制和行政机关协商办理制度,提高答复的精准度,减少群众申请次数。及时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积极探索依申请办理的新做法,总结新经验,不断提升工作实效。(各镇〈街〉和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五、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和公开平台建设
(一)规范管理政务信息。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要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规范管理政务信息。建立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集中发布平台,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更新。要善于运用信息化手段、新技术,降低政务信息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各镇〈街〉和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二)配合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须及时做好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公众参与、建议提案办理、会议公开等专栏建设和内容维护。加强政府网站无障碍访问能力建设,提升网站的可感知性、可操作性、可理解性及兼容性。(各镇〈街〉和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三)规范有序推进政务新媒体发展。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单位政务新媒体的清理整合,对长期无人维护的新媒体,要立即清理关闭。要建立完善发布审核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文字关。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明确政务新媒体功能定位,以内容建设为基础,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要加大对枣庄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看枣庄”专栏的关注力度,积极组织、撰写多种形式的政务公开方面的信息,踊跃投稿,展现本部门、本单位在政务公开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各镇〈街〉和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四)规范办好政府公报。在做好政府公报纸质版发行的同时,继续推进政府公报数字化,实现创刊以来刊登内容全部入库管理。提高政府公报时效性,缩短出刊周期,优化出刊方式。强化政府公报服务公众的功能,做好政府公报的赠阅发行。(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落实)
(五)多渠道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要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新闻网站等各类新闻媒体资源,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各镇〈街〉和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六、强化组织保障和基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整合力量,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专门科室,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区政府办公室将加大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各镇〈街和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二)推动工作规范。按照规定要求,高质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报送和发布工作。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动态调整更新。要按年度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探索建立详细具体的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及时进行调整更新,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予以公开。完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提升公开水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分类指导,履行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职责。(各镇〈街〉和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三)强化考核培训。严格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将政务公开列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科目,分级分类做好培训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区政府各部门要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和区政府办公室举办的政务公开培训,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各镇〈街〉和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文件文字版:
台政办字〔2020〕26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台儿庄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号(word)文件PDF版:
台政办字〔2020〕26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台儿庄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号(pdf版)台儿庄区人民政府 鲁ICP备07500281号-1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负责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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