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台儿庄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示范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解读

时间:2019-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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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文件出台背景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民政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和省残联《关于印发<山东省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引领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卫健委关于做好全市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制订本工作方案。

  二、起草过程

  文件由医政科起草,征求了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的意见。

  三、主要内容

  要求各镇(街)按照台儿庄区三年县级示范标准村卫生室建设计划表、台儿庄区村卫生室县级示范标准、台儿庄区村卫生室县级示范标准基本设备目录的要求,对相应的村卫生室进行改造提升,原则上于2019年7月底完成建设任务,完成县级示范标准村卫生室自验,将自验资料报区卫生健康局,区卫生健康局将于2019年8月下旬组织对各镇(街)建设的县级示范标准村卫生室进行评估认定,认定结果报市卫生健康委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