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年—2030年)
台儿庄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年-2030年)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节 前 言
一、面临形势
二、编制背景
三、目的意义
第二节 编制依据
一、法律
二、行政法规
三、地方法规
四、部门规章
五、规范性文件
第三节 目标任务
一、规划期限
二、规划目标
三、重点任务
第四节 基本原则
第五节 规划范围
第二章 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
第六节 水域滩涂承载力分析
一、水域滩涂资源状况
二、自然气候条件
三、水生生物资源状况
四、水域环境状况
五、水域滩涂承载力评价
第七节 水产养殖产业发展分析
一、水产养殖产业发展现状
二、水产养殖前景预测
第八节 养殖水域滩涂开发总体思路
第三章 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
第九节 功能区划概述
一、划分方法
二、养殖水域滩涂开发和保护的重点
第十节 禁止养殖区
第十一节 限制养殖区
第十二节 养殖区
一、池塘养殖区
二、工厂化养殖区
三、塌陷地养殖区
四、稻田综合种养区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十三节 加强组织领导
第十四节 强化监督检查
第十五节 完善生态保护
第十六节 其他保障措施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节 关于规划效力
第十八节 关于规划图件
附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 前 言
一、面临形势
近年来,我国渔业发展迅速,有效促进了农民增收及农村经济的发展。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在短缺经济思维模式下,片面追求高产模式与经济效益,部分地区渔业养殖过度发展,一些湖区、库区养殖遍地开花,密度过大,与环境承载能力不匹配,导致渔业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者对食品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对环境保护的呼声也越来越大,加强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渔业功能性可持续发展,拓宽产业发展思路,推进传统渔业向现代渔业管理体制转变已迫在眉睫。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必须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全国渔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指出,渔业发展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质增效、减量增收、绿色发展、富裕渔民为目标,以健康养殖、适度捕捞、保护资源、做强产业为方向,大力推进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渔业发展方式,提升渔业生产标准化、绿色化、产业化、组织化和可持续发展水平,提高渔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走出一条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中国特色渔业现代化发展道路。
近年来,台儿庄区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优势水产品养殖,统筹推进项目建设、技术推广、水产品质量安全、产业结构调整、增殖放流等工作,淡水养殖综合实力日益增强,水产养殖业成效显著。2016年,全区水产品养殖面积达到20010亩,产量达到10211吨,渔业总产值达到20398万元,累计放养鱼种60000万尾,3个水产养殖企业通过无公害双认证,2家规模养殖场成功创建为农业部健康养殖示范场。同时,台儿庄区渔业发展还面临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制约因素:空间布局不尽合理、水产养殖对水域环境压力较大、渔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日益显现、水产养殖和管理问题日渐突出、养殖设施落后、技术含量不高、养殖人员素质亟待提高等。
二、编制背景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是渔业管理的基本制度,是水产养殖业发展的布局依据,是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 号)中的要求编制《台儿庄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以促进水产养殖业健康持续发展,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转方式调结构。
我区以往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随着时代的发展,逐渐不能满足养殖水域滩涂资源和水产养殖业管理的需要。主要问题在于:一是养殖空间规划定位不够精确,不同功能区管控措施没有细分,早期的养殖规划多限于文本描述,相应的现状图和规划图多采用示意图;二是养殖现状不够全面,早期养殖现状调查基于现场调查和往年资料,一般难以细化到每一块养殖水域;三是规划编制未与本行政区域《土地利用规划》相协调,同时没有和城市、交通、港口、旅游、环保等其他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从而产生一些交叉和矛盾。
在调查分析我区水域滩涂自然条件和生物资源状况,进行实地调查并收集了大量资料和数据的基础上,科学评价我区水域滩涂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力,综合考虑我区水产养殖历史和各镇(街)发展现状,结合GIS卫星遥感地图,精确定位每一块养殖水域的具体坐标和面积,通过综合研究,科学合理地划定我区养殖水域滩涂各类养殖功能区,制定各个功能区的相应管控措施,协调衔接其他相关专项规划布局,最后形成《台儿庄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年-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在《规划》生效期间,严格按照各功能区进行水产养殖布局,并按功能区的管控措施进行管理。
三、目的意义
本《规划》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结合本地区域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需要,在科学评价全区水域滩涂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力的基础上,科学划定各类养殖功能区,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稳定基本养殖水域,对于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台儿庄区水产养殖管理制度,合理开发和利用养殖水域滩涂资源,提高市场竞争力,保护环境生态安全,实现渔业提质增效、减量增收、绿色发展、富裕渔民的发展总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二节 编制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
6.《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年)
7.《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
二、行政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7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1979年)
三、地方法规
1.《山东省渔业养殖与增殖管理办法》(2008年)
2.《山东省内陆渔业管理条例》(2010年)
3.《山东省渔业资源保护办法》(2002年)
4.《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2010年)
5.《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00年)
6.《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01年)
7.《山东省水资源条例》(2018年)
8.《山东省渔业统计年鉴》(2016年)
9.《枣庄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7年)
10.《台儿庄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7年)
四、部门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3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2013年)
3.《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2003年)
4.《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五、规范性文件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
2.《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3.《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16〕1号)
4.《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 号)
5.《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2017)
6.《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鲁政发〔2017〕10号)
7.《枣庄市台儿庄区土地整治规划(2016年—2020年)》(2018年)
第三节 目标任务
一、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自2017年至2030年,基准年2016年。
二、规划目标
明确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域划分;为建立以养殖使用证为核心的养殖业管理制度提供科学依据,加强行业管理;确保有效供给、环境生态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努力实现水产养殖生态化、生产高效化、品种优良化、经营多元化、养殖规模化,达到渔业增效、渔民增收的发展目标。
到 2030 年,对水产养殖产业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突破,生态养殖取得较大发展,实现空间规划布局合理,各类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养殖模式和技术全面推广普及,基本建成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监管能力相配套、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绿色生态水产养殖产业格局。
三、重点任务
(一)综合考量,科学划定“三区”
通过调查评价,突出空间规划宗旨,科学划定“三区”,为水产养殖业绿色、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实现依法管控。
(二)推进水产养殖产业新旧动能转换
引导传统养殖池塘进行生态化改造,提升水产养殖集约化、标准化和产业化、现代化发展水平。以培育新型渔业经营主体为载体,重点推广符合绿色发展要求的生态、高效、健康养殖模式和技术。推进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尾水净化处理配套设施改造,实现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和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
(三)加强水域生态环境保护
开展渔业资源养护,加强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推进水域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水域生态环境、资源状况,合理确定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区,科学安排增殖放流品种和规模,以鱼养水,保护生态。坚持水产养殖绿色本色,调控水域滩涂开发利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第四节 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
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 号)要求,根据我区水域滩涂承载力评价结果和水产养殖业发展需求,形成我区域养殖水域滩涂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总体思路,制定区域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管理的具体措施,科学编制规划,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
二、坚持生态优先、底线约束的原则
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科学开展水域滩涂利用评价,保护水域滩涂生态环境,合理安排产业发展空间。将饮用水水源地、种质资源保护区等重要生态保护或公共安全“红线”和“黄线”区域作为禁止或限制养殖区,设定水产养殖发展“底线”和“红线”。
三、坚持合理布局、转调结合的原则
稳定淡水池塘养殖,发展生态循环综合养殖,支持设施养殖向工厂化循环水方向发展,发展稻田综合种养和塌陷地养殖,实现养殖水域滩涂整体规划、合理储备、有序利用、协调发展。
四、坚持总体协调、横向衔接的原则
将规划放在区域整体空间布局的框架下考虑,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并与环保、水务、住建、农业、国土、林业、旅服等其他相关部门专项规划相衔接,避免交叉和矛盾,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第五节 规划范围
本规划中的养殖水域滩涂是指台儿庄区行政区域管辖水域滩涂内,已经进行水产养殖开发利用和目前尚未开发但适于水产养殖开发利用的所有(全民、集体)水域和滩涂。
第二章 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
第六节 水域滩涂承载力分析
一、水域滩涂资源状况
(一)地理位置
台儿庄区是枣庄市最南部的一个市辖区。位于东经117°23′-117°50′和北纬34°28′-34°44′之间。北部与峄城区相邻,东部与南部同江苏省的邳州市接壤,西南部与铜山县搭界,西靠微山湖。东西跨度距离42公里,南北跨度距离29公里。土地总面积538.5平方公里,下辖5镇1街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211个行政村(居),总人口31万人。
(二)地质地貌
台儿庄区区内土质为洼地黑粘土和平原黄壤土两大类。其中,丘陵面积97.64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18.3%,大小山头100余个,海拔最高点为306米,主要分布在涧头集镇、张山子镇、泥沟镇。平原面积216.5平方公里,占40.6%,主要分布在泥沟镇、马兰屯镇。涝洼地面积219.7平方公里,占41.1%,全区均有分布,但主要集中在邳庄镇、马兰屯镇,运河街道及运河两岸,海拔一般在27-32米,低于微山湖水面高度33.5米,最低点24.7米。
(三)水域滩涂面积
台儿庄属淮河流域运河水系,全区境内主要有运河、伊家河、引龙河、龙河、于沟河、小新河、峄城大沙河、大沙河分洪道、新沟河、王场新河、涛沟河、四支沟、北落截水沟及五纵五横城区水系,全长245.16公里,流域总面积1326.15平方公里。具体情况见表1。
表1:
序号 |
河流 名称 |
长度 (千米) |
面积(亩) |
中心坐标 |
1 |
胜利渠 |
17 |
6570 |
117.690 34.628 |
2 |
运河 |
36 |
38250 |
117.583 34.583 |
3 |
伊家河 |
33 |
7215 |
117.538 34.571 |
4 |
大沙河 |
16 |
6510 |
117.651 34.678 |
5 |
大沙河分洪道 |
13.6 |
2856 |
117.635 34.639 |
6 |
涛沟河 |
13 |
7440 |
117.789 34.569 |
7 |
四支沟 |
7.6 |
1814.4 |
117.596 34.589 |
8 |
小新河 |
5.6 |
1008 |
117.726 34.538 |
9 |
引龙河 |
8 |
3240 |
117.476 34.537 |
10 |
龙河 |
11 |
2145 |
117.542 34.527 |
11 |
于沟河 |
8.9 |
1735.5 |
117.584 34.521 |
12 |
新沟河 |
8.5 |
4290 |
117.770 34.628 |
13 |
王场新河 |
8.3 |
1618.5 |
117.734 34.681 |
14 |
北洛截水沟 |
8.1 |
1579.5 |
117.692 34.636 |
15 |
西闫浅输水干渠 |
6.3 |
471 |
117.697 34.571 |
16 |
秀水河 |
2.3 |
86.25 |
117.714 34.565 |
17 |
西环河 |
3.05 |
91.5 |
117.722 34.564 |
18 |
兰祺河 |
8.64 |
388.5 |
117.737 34.582 |
19 |
东环河 |
6.5 |
244.5 |
117.765 34.584 |
20 |
越河 |
2.7 |
364.35 |
117.729 34.558 |
21 |
小北门护城河 |
2.1 |
44.1 |
117.746 34.562 |
22 |
北环河 |
6.1 |
274.35 |
117.739 34.573 |
23 |
北二环河 |
6.2 |
139.5 |
117.745 34.586 |
24 |
北三环河 |
6.7 |
80.4 |
117.747 34.601 |
在气候和水位正常的情况下,全区共有可开发养殖面积23595亩,目前养殖面积20010亩。其中:(1)以涝洼地为主开发的池塘养殖集中在全区中部及沿运地带,地势低洼,海拔高度多在35米左右,共有涝洼地面积22817.5亩,已开发利用池塘养殖4600亩。(2)山区丘陵地带主要集中在张山子镇南部、涧头集镇南部和泥沟镇西北部,主要水域以村内坑塘、水库为主,面积2500亩,适宜养殖水面1305亩。(3)以河沟、池塘为主养殖区主要集中在全区中东部、北部,共有可以开发面积20000亩,此处水资源条件良好,开发后便于养殖,现已开发14060亩。
二、自然气候条件
(一)水文
全区水资源由入境客水、地表径流和地下水组成。地表水年径流量4.41亿m3,拦蓄量0.768亿m3;汇入客水22.59亿m3,可利用1.675亿m3;地下水总储量1.559亿m3,可开采量1.316亿m3,水资源利用总量为3.759亿m3,是北方的丰水区。
(二)水质条件
全区各类水域的水化因子状况均有利于鱼类的生长、繁殖。多年对不同类型水域水质监测结果显示,水色、透明度、水温适中,PH值一般在7.1-7.9之间,溶解氧4-10.8mg/L,总硬度5.6-23.0德国度,cl-43.6-68.0 mg/L,SO42-10.8-34.6 mg/L,Ca2+20.96-212.24 mg/L,Mg2+7.5-65.95 mg/L,K+6-30 mg/L,氨氮为0.12-0.30 mg/L,硝酸氮0.01-0.08mg/L,亚硝酸氮0.01-0.06mg/L,磷酸盐0.01-0.05mg/L。水质状况完全符合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
(三)气候条件
台儿庄区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雨热同季。多年平均气温13.7℃,年极端最高温度39.1℃,极端最低温度-15.8℃。≥0℃的积温为4800—5200℃,≥10℃的积温为4300—4700℃。无霜期一般在210—220天,多年平均降雨量为811.6毫米,年日照时数平均2182.3小时。
(四)自然灾害
台儿庄区一年四季均可能出现灾害性天气,主要有霜冻、低温、冰雹、干旱、暴雨、寒潮等。台儿庄区水产养殖业主要受到干旱、暴雨灾害影响。
三、水生生物资源状况
(一)鱼类资源
台儿庄区鱼类共有7目,15科,45属,63种,主要养殖品种有:草鱼、鲢鱼、鳙鱼、鲫鱼、鲂鱼、白鲫、罗非鱼、彭泽鲫、湘云鲫、异育鲫、方正鲫、乌鳢、革胡子鲶、淡水白鲳等,非养殖品种有:银鲴、细鳞斜颌鲴、大银鱼、台氏红鳍鲌、翘嘴红鲌、餐条、麦穗鱼、马口鱼等。近年来注重新品种引进推广,引进新品种有:湘云鲫、异育鲫、方正鲫、革胡子鲶、淡水白鲳、彭泽鲫、罗氏沼虾、南美白对虾、大银鱼、中华绒螯蟹等。在区域分布上,邳庄镇、马兰屯镇、运河街道主要养殖淡水白鲳、草鱼、建鲤、鲂鱼、鲢鱼、鳙鱼、湘云鲫、彭泽鲫、异育鲫、青虾、罗氏沼虾、南美白对虾、河蟹等,沿运一带主要养殖鲢鱼、鳙鱼、建鲤、草鱼、鲫鱼、鲂鱼、鲶鱼、乌鳢、黄鳝、青虾、甲鱼等,水库塘坝主要养殖鲢鱼、鳙鱼、草鱼、鲂鱼、鲫鱼、建鲤、罗非鱼、大银鱼等品种。
(二)浮游生物
台儿庄区各类水域浮游生物量较大。浮游植物数量多在600万个/L—14842万个/L,其中优势种为:小环藻、菱形藻、舟形藻、衣藻、盘形藻、星球藻、隐藻、四角藻、曲壳藻、小球藻、兰纤维藻、鱼腥藻等,可为鱼类消化利用的比例较大,春季高于秋季,平均可消化种类在50%以上。浮游动物量多在7212个/L—45480个/L。水库季节性变化不大,其中优势种为:沙壳虫、多枝轮虫、刺胞虫、太阳虫等,轮虫所占比重较大。坑塘浮游动物季节性变化较大,优势种多为原生动物,轮虫、大型枝角类、桡足类等。
(三)底栖生物
全区底栖动物资源较丰富,种类繁多,软体动物资源丰富,寡毛类、底栖昆虫幼虫繁多。区内主要底栖动物有:珍珠蚌、背角无齿蚌、矛形楔蚌、蚶形背角无齿蚌、圆顶珠蚌、河蚬、园田螺、蜻蜓幼虫、摇蚊幼虫、蚌壳虫、颤蚓、水丝蚓等26种。
(四)水生植物
水生植物是草食性、杂食性鱼类的重要饵料,本区有2门,29科,38属,53种,多为自然生长。人工栽培的主要有藕、苇、蒲。藕一般在坑塘、水田、湿地、沟渠内栽培,历史悠久。
四、水域环境状况
台儿庄区渔业资源十分丰富,大部分资源品种已成为养殖的主要经济品种,但由于之前过度捕捞,工业废水污染,电、炸、毒鱼等违法行为,破坏了鱼类的栖息地和产卵场所,造成一些鱼类资源急剧减少。近几年来,随着环境保护和连续实施渔业生态修复行动计划,水域生态状况和生物资源状况均不同程度地得到了恢复。养殖池塘基本属于封闭的人工养殖水体系统,除水源外,基本不受外界污染的影响,水域环境状况基本良好。特别是近两年来,普遍推广池塘生态健康养殖模式与技术,水域环境状况发展向好。具体情况见表2。
表2:
2016年7月份地表水监测结果统计报表
单位:mg/L
监测 时间 断面 监测项目 |
pH |
化学需氧量 |
氨氮 |
总氮 |
总磷 |
高锰酸盐指数 | |
2016年7月11日 |
大沙河泥沟红旗闸 |
7.64 |
39.3 |
0.900 |
8.62 |
0.218 |
12.1 |
新沟河峄城台儿庄交界处 |
7.53 |
19.6 |
0.405 |
3.00 |
0.698 |
5.3 | |
月河古城西门 |
7.79 |
27.5 |
1.40 |
3.55 |
0.123 |
7.9 | |
小季河赵村闸 |
7.32 |
33.8 |
1.96 |
5.61 |
0.628 |
9.8 | |
韩庄运河台儿庄新大桥 |
7.72 |
11.7 |
0.940 |
3.83 |
0.085 |
3.2 |
注:pH为无量纲。
五、水域滩涂承载力评价
台儿庄区水域滩涂资源丰富,热量充足,雨量充沛,无霜期长,水生生物资源丰富,水域环境水质优良,无污染,非常适合进行水产养殖。目前,全区养殖池塘总面积20010亩,根据实际生产经验,采取池塘生态混养模式,在加强机械增氧、微生态制剂调节水质的前提下,亩产量可达800公斤以上,水产品养殖产量可达到1.6万吨,水产养殖业发展潜力巨大。
第七节 水产养殖产业发展分析
一、水产养殖产业发展现状
(一)台儿庄区水产养殖现状
2016年末,全区水产养殖面积达到20010亩,水产品总产量10211吨,渔业总产值达20398万元。按水域类型划分:池塘面积17505亩,产量8631吨,单产493公斤/亩;水库面积430亩,产量7.7吨,单产15.3公斤/亩;河沟面积2175亩,产量12.2吨,单产9.8公斤/亩;捕捞产量1181吨。
(二)池塘养殖条件得到改善
池塘养殖由传统粗放型向精养型转变,由低效型向高效环保型转变,经改造后的池塘亩产量可达到800公斤以上。 2012年以来,通过实施省级优质鱼项目,全区建成沟、路、渠、涵闸、水电等配套设施齐全的高标准池塘4300余亩;通过对老旧池塘进行清淤、砌塘基、进排水道的改造,不断改善池塘养殖环境和设施,提高了水产品产量和质量。
(三)养殖品种进一步优化
养殖品种从传统的四大家鱼转向养殖泥鳅、水蛭、鲫鱼、斑点叉尾鮰、小龙虾、河蟹等品质好、抗病能力强、生长快、效益好的优质、特色品种,养殖品种不断优化。
(四)科技对渔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增强
实施渔业科技入户工程,主推“淡水池塘浮动草床微生态调控低碳多元养殖应用”、“淡水池塘高效生态养殖技术”、“稻田养蟹技术”、“稻田综合养殖技术”、“泥鳅规模化苗种繁育及池塘高效生态养殖技术”等渔业技术,有效提高了渔民综合养殖收益。
二、水产养殖前景预测
(一)各级高度重视为水产养殖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各级高度重视渔业发展,并把加快渔业发展作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渔民收入的重要产业来抓,这为确保我区今后一段时期渔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条件。
(二)农业产业结构持续调整为水产养殖业的发展带来历史性机遇。水产品是当前人类食物中的重要动物蛋白源,发展水产养殖在粮食安全保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水产养殖业作为不消耗粮食或少消耗粮食就能获取优质动物蛋白、提高国民健康素质的产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三)水产品消费需求的持续增长为水产养殖业的发展提供了宽广空间。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水产品的刚性需求不可逆转。发展水产养殖业相对于大农业中其他产业,比较效益较高,单位面积产出能力较强,劳动生产率较高,在产业结构调整和增产、增收、增效的大背景下,作为优势产业将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四)新技术的创造运用为水产养殖业的发展展示了美好前景。以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和现代管理技术为主要内容的新农业科技革命的迅猛发展,为创新水产种养方式、提高水产品产能和加工水平、搞活水产流通等提供了技术支撑,为减轻渔业生产成本、减少渔业风险、科学规范管理渔业创造了条件。
(五)休闲观光农业的兴起为水产养殖业的发展拓展了新的领域。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水域自然景观、生态环境等资源为依托,以渔业生产经营活动、渔区生活风貌和乡土文化内涵为特色,满足人们亲近自然、体验自然的休闲观光渔业在我区农村已悄然兴起,并形成良好的发展势头。渔家乐、垂钓中心等的发展必将推动我区水产养殖业向新的领域扩展。
第八节 养殖水域滩涂开发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合法合规、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开发和保护并重的原则,将我区养殖水域滩涂划分为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养殖区等三个功能区,积极引进推广名特优新品种,发展高效生态渔业,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和组织化程度,提高渔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水产品市场竞争能力,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努力构建自然环境和谐、主导产业突出、基础设施完备、比较效益显著、具有鲜明特色的现代水产养殖业格局。
第三章 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
第九节 功能区划概述
一、划分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全省规定功能区三分法的基础上,根据我区境内各水域的自然属性、养殖状况、是否允许养殖开发以及可承受的开发强度,将境内水域滩涂划分为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养殖区三个功能区。
按上级限养区划分标准,我区限养区划定范围仅是国家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该区域位于韩庄运河内,实际无养殖设施,为加强对国家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保护,一并划入禁止养殖区。具体划分标准见表3。
表3:
台儿庄区养殖水域滩涂功能规划表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
代码 |
名称 |
代码 |
名称 |
代码 |
名称 | |
1 |
禁止养殖区 |
1-1 |
保护区 禁止养殖区 |
1-1-1 |
水源地保护区禁止养殖区 | |
1-1-2 |
自然保护区禁止养殖区 | |||||
1-1-3 |
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止养殖区 | |||||
1-2 |
港口、航道禁止养殖区 | |||||
1-3 |
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禁止养殖区 | |||||
1-4 |
风景名胜区禁止养殖区 | |||||
1-5 |
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养殖区 |
1-5-1 |
水库禁止养殖区 | |||
1-5-2 |
河流禁止养殖区 | |||||
1-5-3 |
湿地禁止养殖区 | |||||
2 |
限制养殖区 |
2-1 |
湿地限制养殖区 |
|||
2-2 |
景观水体限养区 | |||||
3 |
养殖区 |
3-1 |
淡水养殖区 |
3-1-1 |
池塘养殖区 | |
3-1-2 |
工厂化养殖区 | |||||
3-1-3 |
塌陷地养殖区 | |||||
3-1-4 |
稻田综合种养区 |
(一)禁止养殖区
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允许开展“放鱼养水”增殖渔业,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休闲渔业。禁止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湿地公园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河流、风景名胜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展水产养殖。禁止在港口、航道、行洪区、河道管理范围保护区等公共设施安全区域开展水产养殖。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水体开展水产养殖。禁止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进行水产养殖。
(二)限制养殖区
指环境和资源承载力较弱,并关系到较大范围内生态安全,或环境污染、损害、破坏较严重并急需修复与恢复,不适合进行集中高强度开发的水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养区。应采取不危害堤防、河库安全,严格防控污染的养殖方式,允许开展增殖渔业,经有关部门许可可以从事休闲渔业。
(三)养殖区
我区境内所属的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以外的,已经从事水产养殖的水域和适宜渔业开发的宜渔土地资源划定为养殖区。
二、养殖水域滩涂开发和保护的重点
(一)养殖水域滩涂开发重点
通过规范和保障渔民正常生活所需的养殖水域滩涂,依法保护水产品基地等重要水域,保障渔民合法权益;以政策扶持、科技引领和示范带动为支撑,调整养殖结构,转变养殖方式,大力推进水产养殖绿色生态健康养殖,防控养殖污染,扩大养殖规模,提高养殖效益,实现由粗放经营、数量导向向提质增效、绿色生态转变,增加绿色、优质、安全水产品供给。积极推广池塘和工厂化循环水生态养殖、大水面生态增养殖。通过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现产业智慧化、智慧产业化、跨界融合化、品牌高端化,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
(二)养殖水域滩涂保护的重点
根据我区实际情况,禁止养殖区是我区养殖水域滩涂保护的重点。本规划划定的水源地保护区、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航道等区域作为水域滩涂保护重点,坚决取缔水产养殖行为,根除养殖污染和妨碍河道行洪的安全隐患。因地制宜,向禁止养殖区水域增殖、移植水生动植物,美化环境、保护水体生态安全,增加生物多样性。
第十节 禁止养殖区
我区禁止养殖区规划包括水源地保护区、国家级黄颡鱼种质资源保护区、港口航道、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五部分,其中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涵盖了国家级黄颡鱼种质资源保护区、港口航道和重要生态功能区(水库除外)以及城区水系等,面积87461.55亩。
水源地保护区指禁止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开展水产养殖。水源地保护区禁止养殖区域具体见表4。
表4:
台儿庄区水域滩涂养殖禁止养殖区规划表
代码 |
名称 |
面积(亩) |
中心坐标 |
1 |
涧头集水厂 |
564 |
117.597 34.538 |
2 |
秦庄水厂 |
352.05 |
117.754 34.606 |
3 |
张庄水源地 |
164.1 |
117.737 34.546 |
4 |
小龚庄水源地 |
265.05 |
117.661 34.586 |
国家级黄颡鱼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止养殖区,面积5401公顷,其中核心区1596.7公顷,实验区3804.3公顷,核心区为运河及大沙河、大沙河分洪道两大支流,实验区为核心区以外的河流水域,河流总长度123.2公里,面积3804.3公顷。由于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涵盖了国家级黄颡鱼种质资源保护区、港口航道和重要生态功能区(水库除外),一并列为国家级黄颡鱼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止养殖区。具体见表5。
表5:
代码 |
名称 |
面积(亩) |
中心坐标 | |
1-3-1 |
胜利渠 |
6570 |
117.690 34.628 | |
1-3-2 |
运河 |
38250 |
117.583 34.583 | |
1-3-3 |
伊家河 |
7215 |
117.538 34.571 | |
1-3-4 |
大沙河 |
6510 |
117.651 34.678 | |
1-3-5 |
大沙河分洪道 |
2856 |
117.635 34.639 | |
1-3-6 |
涛沟河 |
7440 |
117.789 34.569 | |
1-3-7 |
四支沟 |
1814.4 |
117.596 34.589 | |
1-3-8 |
小新河 |
1008 |
117.726 34.538 | |
1-3-9 |
引龙河 |
3240 |
117.476 34.537 | |
1-3-10 |
龙河 |
2145 |
117.542 34.527 | |
1-3-11 |
于沟河 |
1735.5 |
117.584 34.521 | |
1-3-12 |
新沟河 |
4290 |
117.770 34.628 | |
1-3-13 |
王场新河 |
1618.5 |
117.734 34.681 | |
1-3-14 |
北洛截水沟 |
1579.5 |
117.692 34.636 | |
1-3-15 |
西闫浅输水干渠 |
471 |
117.697 34.571 | |
1-3-16 |
秀水河 |
86.25 |
117.714 34.565 | |
1-3-17 |
西环河 |
91.5 |
117.722 34.564 | |
1-3-18 |
兰祺河 |
388.5 |
117.737 34.582 | |
1-3-19 |
东环河 |
244.5 |
117.765 34.584 | |
1-3-20 |
越河 |
364.35 |
117.729 34.558 | |
1-3-21 |
小北门护城河 |
44.1 |
117.746 34.562 | |
1-3-22 |
北环河 |
274.35 |
117.739 34.573 | |
1-3-23 |
北二环河 |
139.5 |
117.745 34.586 | |
1-3-24 |
北三环河 |
80.4 |
117.747 34.601 |
水库禁止养殖区。本区境内有两座水库-张山子镇尤窝子水库和泥沟镇佟庄水库,面积660亩,均为小二型水库,按照规划编制大纲要求,列为禁止养殖区。具体见表6。
表6:
代码 |
名称 |
面积(亩) |
中心坐标 |
1-5-1-1 |
佟庄水库 |
375 |
117.603 34.690 |
1-5-1-2 |
尤窝子水库 |
285 |
117.525 34.480 |
河流禁止养殖区和湿地禁止养殖区与国家级黄颡鱼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止养殖区相重和,不在具体列表。
禁止养殖区域管理措施:禁止进行一切设施性、投饵性、施肥性养殖生产活动。允许开展与生态保护相关的活动,如科研考察、重要的生物物种保护及“放鱼养水”等资源养护利用活动。禁止养殖区内违法进行的养殖活动的,由本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搬迁或关停,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渔民生产生活。
第十一节 限制养殖区
我区限制养殖区划定范围为涛沟河湿地和赵村湖四周范围,面积1953亩。涛沟河湿地自季庄村南至省界,涛沟河西堤两侧划定为限制养殖区,赵村湖景观水体划定为景观水体限制养殖区。具体见表7。
表7:
台儿庄区限制养殖区规划表
代码 |
名称 |
面积(亩) |
中心坐标 |
2-1-1 |
涛沟河湿地限制养殖区 |
1488 |
117.791 34.537 |
2-2-1 |
景观水体限制养殖区 |
465 |
117.784 34.539 |
限制养殖区管理措施:限制养殖区内禁止进行一切设施性、投饵性养殖生产活动。允许开展与生态保护相关的科研考察、重要的生物物种保护及“放鱼养水”等资源养护利用活动。限制养殖区养殖排放的尾水污染物必须达到国家标准或者养殖用水循环使用。限制养殖区内的水产养殖污染物排放标准超过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由本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关停。
第十二节 养殖区
除禁止养殖区外,没有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全部已养水域滩涂、宜渔涝洼地、塌陷地划为养殖区。全区养殖区规划面积为27042.5亩,规划辖区内的养殖区包括池塘养殖区10069亩、工厂化养殖区52.5亩、塌陷地养殖区2430亩和稻田综合种养区14491亩四个功能区。
一、池塘养殖区
规划区域包括全区6个镇(街),主要分布在马兰屯镇、邳庄镇、泥沟镇等,规划面积10069亩,养殖品种以鲢鱼、鳙鱼、草鱼、鲤鱼、鲫鱼、黄颡鱼、泥鳅、小龙虾、鮰鱼等高效益名优品种为主。该功能区主要发展高效、生态、健康、标准化养殖。池塘养殖各镇(街)分布具体见表8。详细分布见附件6。
表8:
序号 |
镇(街) |
面积(亩) |
1 |
张山子镇 |
623 |
2 |
涧头集镇 |
1262 |
3 |
运河街道 |
426 |
4 |
邳庄镇 |
3582 |
5 |
马兰屯镇 |
2393 |
6 |
泥沟镇 |
1783 |
二、工厂化养殖区
规划区域包括马兰屯镇、泥沟镇和涧头集镇,重点区域分布在顿庄村、后洪庙村,面积52.5亩,工厂化车间主要用于苗种孵化和特种水产养殖。工厂化养殖区域具体见表9。
表9:
台儿庄区工厂化养殖区规划表
代码 |
名称 |
面积(亩) |
中心坐标 |
3-1-2-1 |
鑫源泥鳅合作社工厂化车间 |
19.5 |
117.641 34.576 |
3-1-2-2 |
伊运水产合作社工厂化车间 |
18.8 |
117.608 34.563 |
3-1-2-3 |
三分地养殖合作社工厂化车间 |
14.2 |
117.69434.630 |
三、塌陷地养殖区
根据《枣庄市台儿庄区土地整治规划(2016年——2020年)》,塌陷地养殖区规划区域包括泥沟镇和涧头集镇,重点区域分布在冯湖村和后洪庙村,面积2430亩。塌陷地养殖区域具体见表10。
表10:
台儿庄区塌陷地养殖区规划表
代码 |
名称 |
面积(亩) |
中心坐标 |
3-1-3-1 |
冯湖村塌陷地养殖区 |
1100 |
117.765 34.668 |
3-1-3-2 |
后洪庙村塌陷地养殖区 |
1330 |
117.61234.563 |
四、稻田综合种养区
规划区域主要分布在邳庄镇,重点区域在涛沟桥村、小李庄村、尚庄村、前石佛村、后石佛村等,面积14491亩。稻田综合种养区区域具体见表11。
表11:
台儿庄区稻田综合种养区规划表
代码 |
名称 |
面积(亩) |
中心坐标 |
3-1-4-1 |
赵村 |
2400 |
117.775 34.538 |
3-1-4-2 |
南黄庄村 |
200 |
117.766 34.545 |
3-1-4-3 |
石拉子村 |
100 |
117.764 34.542 |
3-1-4-4 |
边庄村 |
600 |
117.763 34.552 |
3-1-4-5 |
陡沟村 |
1300 |
117.775 34.563 |
3-1-4-6 |
孟庄村 |
350 |
117.754 34.572 |
3-1-4-7 |
毛良村 |
240 |
117.760 34.564 |
3-1-4-8 |
沧庙村 |
820 |
117.767 34.564 |
3-1-4-9 |
赵庄村 |
60 |
117.757 34.555 |
3-1-4-10 |
彭庄村 |
700 |
117.765 34.575 |
3-1-4-11 |
官庄村 |
200 |
117.750 34.583 |
3-1-4-12 |
小李庄村 |
380 |
117.773 34.590 |
3-1-4-13 |
尚庄村 |
960 |
117.771 34.585 |
3-1-4-14 |
前石佛村 |
800 |
117.765 34.597 |
3-1-4-15 |
后石佛村 |
410 |
117.779 34.603 |
3-1-4-16 |
涛沟桥村 |
2000 |
117.770 34.573 |
3-1-4-17 |
邳庄村 |
588 |
117.760 34.583 |
3-1-4-18 |
雷草村 |
150 |
117.762 34.598 |
3-1-4-19 |
黄林村 |
600 |
117.782 34.592 |
3-1-4-20 |
夹道村 |
733 |
117.784 34.598 |
3-1-4-21 |
燕井村 |
400 |
117.771 34.611 |
3-1-4-22 |
秦庄村 |
500 |
117.755 34.609 |
养殖区管理措施:
(一)养殖区内的养殖项目应持有养殖证或者符合规划,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科学确定养殖品种、密度,实行健康养殖、无公害养殖,防止造成水域环境污染;
(二)进一步完善规范水域养殖发证登记工作;
(三)强化养殖投入品监管,科学饲养,严禁使用违禁渔药,严格执行用药休药期制度,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四)加强渔政执法,查处非法养殖,对非法侵占养殖水域行为进行查处,保护渔民合法利益;
(五)规范养殖水域开发利用秩序,强化社会监督;
(六)对今后潜在发展稻田综合种养区及采矿塌陷地渔业养殖区做好前期调查、调研、论证工作,力求规划与以后潜在发展情况相符。
第四章保障措施
第十三节 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的顺利实施,成立台儿庄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畜牧水产局局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农业、环保、水务、旅游、国土、住建、畜牧水产等部门分管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畜牧水产局,办公室主任由畜牧水产局局长兼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的指导、协调和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建立部门间的综合协调合作机制,畜牧水产、国土、环保、水务、林业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逐步实施禁止养殖区内养殖户退养,做好养殖废弃物治理和限制养殖区、养殖区内养殖场的监督、整改和管理。
二、做好规划实施的评估考核工作
加强对规划实施的评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新趋势,研究提出规划内容调整的意见,以便更好地发挥规划行动纲领的作用。同时,加强对规划实施的考核工作,将规划的相关内容列入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考核内容,按年度制订考核指标、考核分值和奖罚措施,督促有关部门抓紧落实规划的各项任务。
三、规范规划修订
规划批准后,未经规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规划实施领导小组应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因生态安全、经批准的区域规划或产业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建设等原因,养殖水域环境发生重大改变确需修改的,由规划实施领导小组提出修改建议。修改分为一般性修改和重大修改。一般性修改是指在局部地区进行的不涉及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类型调整的,可由区畜牧水产局提出修改方案,报区政府批准后修改实施。重大修改是指涉及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类型调整的,应报上级渔业部门审核同意,由区畜牧水产局论证,报区政府批准后修改实施。
第十四节 强化监督检查
一、加强规划实施的保障力度
区畜牧水产局要把《规划》的实施纳入工作日程,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工作方案,做好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不断完善以养殖证为基础的水产养殖管理制度,推动养殖业逐步走向法制化管理,用法律手段切实保护养殖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养殖水域资源。
二、完善养殖水域滩涂使用审批
认真贯彻执行《台儿庄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严格按照《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的规定,完善全民所有养殖水域、滩涂使用审批,健全使用权的招、拍、挂等交易制度,推进集体所有养殖水域、滩涂承包经营权的确权工作,规范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在规划范围外,不得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在规划范围内,已从事水产养殖但尚未办理水域滩涂养殖手续的,要及时补办有关手续。
三、加强执法监督管理
加强渔政执法力度,查处无证养殖,对非法侵占养殖水域滩涂行为进行处理,规范养殖水域滩涂开发利用秩序。加强水产养殖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管理,引导养殖户合理投饵、科学用药,坚决查处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违禁药品的违法行为。严格实行捕捞许可证制度。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
第十五节 完善生态保护
一、强化对养殖水域生态环境的监管力度
加强养殖水环境管理,防止工农业废水、生活废水污染,防止重金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不得向养殖区、增殖区、资源保护区排放(倾倒)未经处理或虽经处理但未达到渔业水质标准的废水或垃圾。加强渔业水资源水质监测,减少渔业生产自身对水资源的污染。在加强监测的基础上,及时发现和处理养殖水域污染事件,保护养殖者的合法权益。履行养殖环节的执法监督职责,对养殖生产中苗种、药物、饲料的使用及质量等方面实施执法监督管理。
二、全面推行健康养殖
健康养殖是模拟利用自然生态系统和功能,采用科学的方式进行养殖,是实现水产养殖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必须在养殖生产中全面推行。今后,全区要在巩固发展传统优良品种养殖的同时,坚持分类指导、各有侧重,推动优势水产品和特色水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将发展水产业与标准化生产结合起来,与产业化经营、休闲观光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区域资源优势,以市场为导向生产适销对路的优质水产品,提升养殖产品的品质和质量,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第十六节其他保障措施
一、加强舆论宣传
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增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转方式调结构,促进水产养殖业健康持续发展。通过多渠道多种形式,加大规划实施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规划关于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划定的有关内容,明确禁养、限养、可养范围,对规划进行广泛的科普解读,做好优势特色品牌培育宣传等,营造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逐步完善渔业科技创新体制
加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渔业科研投入体系,形成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思路,加强渔业推广体系建设,充实和稳定基层推广组织,组织学习培训,提高技术水平,了解最新技术信息,指导养殖生产;积极应用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渔业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产品质量和效益,实现渔业发展新跨越。大力鼓励科技人员以技术入股的方式直接参与渔业开发,对于合法性收入给予政策支持和保证。
三、不断健全完善渔业技术服务体系
大力引进水产养殖、病害测报、环境检测、疫病防控等方面专业人才,建立一支技术业务精湛的专业服务队伍,提高水产养殖技术指导、疫病防控水平;进一步完善疫病防治、药物残留检测、水源环境监测等硬件设施,加强资格论证,积极开展水产苗种检疫、病害诊治、质量检测、水质监控等工作,增强服务能力,保障渔业健康发展;大力鼓励、培育、扶持技术咨询、信息服务、鱼苗种供应、水产品销售等服务实体和中介组织,健全和完善渔业技术服务体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节 关于规划效力
《台儿庄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一经区政府批准发布,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
第十八节 关于规划图件
规划图为规划文本附件,具有与文本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1.枣庄市台儿庄区养殖水域滩涂总体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