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70405/2022-12771 主题分类 水利
成文日期 2020-09-28 发布日期 2020-09-28
发文机关 区政府办公室 关键词
发文字号 台政办字〔2020〕28号 有效性 有效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水文工作的意见
台政办字〔2020〕28号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各大企业:

为加快我区水文事业发展,进一步提高全区水文建设与管理水平,增强水文公共服务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山东省水文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291号)、《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各市水文局派驻水文机构的批复》(鲁编办〔2017〕387 号)和《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各市水文局派驻水文机构的批复》(鲁水人字〔2019〕20 号)等相关法规及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水文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为强化水治理、保障水安全提供了科学遵循。水文事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公益事业,是水利建设与管理的重要基础和技术支撑,在防洪安全、饮水安全、水生态安全、经济建设及其他社会领域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解决洪涝灾害等突发自然灾害、水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等影响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的突出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和积极发挥水文的基础作用。各镇(街)、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水文工作在贯彻“水利工程强监管、水利行业强支撑”水利工作总基调中的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加大工作力度,提升服务能力,使水文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不断提高水文管理与服务水平

(一)优化完善水文监测网络。区水文机构要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科学制定全区水文中长期发展规划。合理安排水文基础设施布局,重点围绕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快建设城区水文监测站网,进一步完善区域用水总量监测站网、旱情监测站网、地下水监测站网、水土保持监测站网,及时改造和完善各类水文基础设施设备,构建全覆盖、广延伸、大服务的基层水文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水文监测能力。

(二)加强水文预测预报系统建设。应用现代先进技术,建立和完善水文、城乡水务、应急管理及其他部门协同会商、信息共享的水文预警预报联动机制,构建水文信息综合预警预报平台,提高水文综合预警预报能力;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社区的立体化信息发布体系,健全水文预警信息发布网络,由水文机构按照管理权限发布雨、水、墒情信息和洪水预报;在防汛重点区域和关键部位设立电子显示屏和远程播报设施,及时向社会公众播发预警信息;加快区水文信息中心建设,构建水文信息综合处理平台,实现水情防汛服务网络化。

(三)依法保护水文监测合法权益。各镇(街)以及城乡水务、应急管理、住建、交通运输、自然资源、供电、通信等相关部门单位,要依法加强对水文设施的管理和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坏或者擅自移动、使用水文监测设施,不得从事危害水文监测设施安全、干扰水文监测设施运行、影响水文监测结果的活动。对影响水文监测的建设工程,应在立项前征得水文部门同意,并经有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批准,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四)强化水文的社会服务功能。各镇(街)水文服务中心,要充分利用水文的专业技术,将水文水资源监测分析纳入日常工作,做好行业监管和基础保障。城乡水务部门要将水文机构出具的雨量、水量等水文监测数据,作为水事纠纷裁决、调解以及水资源保护、调(供)水的技术依据。区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水文机构的沟通交流,围绕城市防洪、河(湖)长制、地下水保护、企业节水、应急事件处置、水土保持等关系民生的内容,联合开展课题研究,及时掌握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群众对水文的需求,不断拓展水文工作的服务领域,充分发挥水文信息的技术支撑作用。

三、切实保障水文事业发展

(一)加强对水文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各市水文局派驻水文机构的批复》(鲁编办〔2017〕387 号)和《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各市水文局派驻水文机构的批复》(鲁水人字〔2019〕20 号)规定,在我区设立台儿庄水文中心(挂台儿庄区水文局牌子),受枣庄市水文局和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双重管理”。各镇(街)设立的水文服务中心要确定专责人员负责水文工作,由台儿庄区水文中心对其进行业务指导。各级要积极充实工作力量,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勇于创新、甘于奉献的水文专业技术队伍。

(二)建立长期稳定增长的投入机制。区财政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水文专项经费,重点支持水文测站的运行、维护、管理和水文站网技术改造及恢复因自然灾害造成毁坏的水文监测设施,保障和促进水文事业发展,充分发挥水文工作在政府决策、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服务中的作用。城乡水务、水文机构要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级水文建设资金支持,加快我区水文事业发展。

(三)加大对水文工作的支持力度。各镇(街)、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水文工作开展。区发改部门要依法将水文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水文建设项目落实;区城乡水务、生态环境部门要对水旱灾害、水环境保护、水生态建设中的水文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各类涉水工程建设要落实“工程带水文”政策,将水文监测建设经费列入工程概算,实行“三同时”制度;区自然资源部门要优先保障水文基础设施建设的用地需求;区供电公司要切实保障水文监测工作用电需求;区通讯部门要保障水文报汛线路、信息畅通;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关心水文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力所能及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努力创造良好工作环境,激励水文职工更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8日


文件文字版: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水文工作的意见(台政办字〔2020〕28号)(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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