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70405/2022-13148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2-08-12 发布日期 2022-08-12
发文机关 区应急管理局 关键词
发文字号 台应急发[2022]27号 有效性 有效

台儿庄区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非煤矿山安全生产

驻点监督工作的通知

台应急发[2022]27号


涧头集镇、张山子镇应急办,各非煤矿山单位:

为落实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驻点监督工作的通知》(鲁安办发[2022]8号)文件精神,依据市应急局8月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会议要求,切实做好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结合全区非煤矿山目前驻点工作实际情况,经局党委研究同意,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驻点工作进行明确,现将我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驻点监督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驻点监督工作由区应急管理局统一领导,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科调度协调,属地各非煤矿山企业组织实施。

(一)驻点监督原则。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各非煤矿山企业派驻两名人员对另一矿山企业开展驻点监督工作。驻点形式为:枣庄市张山子煤业有限公司双顶山石灰岩矿派驻人员到山东泉兴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用石灰岩矿驻点监督,山东泉兴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用石灰岩矿派驻人员到枣庄市张山子煤业有限公司双顶山石灰岩矿,枣庄交通发展集团公司台儿庄区寨山矿区派驻人员到枣庄山水水泥有限公司莲花山水泥用灰岩矿驻点监督,枣庄山水水泥有限公司莲花山水泥用灰岩矿派驻人员到山东联合王晁水泥有限公司狼山石灰岩矿驻点监督,山东联合王晁水泥有限公司狼山石灰岩矿派驻人员到枣庄创新山水水泥有限公司虎提山矿区水泥用灰岩矿驻点监督,枣庄创新山水水泥有限公司虎提山矿区水泥用灰岩矿派驻人员到枣庄交通发展集团公司台儿庄区寨山矿区。

(二)驻点人员选派。各非煤矿山企业要从本单位选派非煤矿山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开展驻点监督工作,每个驻点单位不少于2人。驻点监督工作人员与派出单位原从事工作脱钩,请各矿山企业将选派人员名单于8月12日下午5点前报区应急管理局矿山科。区局将对驻点监督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三)驻点时间及方式。暂定时间为半年,各驻点监督工作人员于2022年8月20日开始进驻。分批次进行,每半年轮换一次。

(四)驻点监督采取蹲守式驻点方式进行,驻点监督工作人员到所驻企业进行安全生产驻点工作,与派出单位原从事工作完全脱钩。

二、重点任务

驻点人员要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及有关法规规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专职机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配备安全总监和安全管理人员,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率100%、安全管理机构健全率100%、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率100%。

(二)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督促企业开展全员安全培训、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培育企业安全文化,实现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率达到100%,全员参与演习演练率达到100%。

(三)督促企业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清单、问题整改清单,通过铁腕手段、坚决措施,实现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四)督促企业组织员工查找身边隐患,对发现隐患和对整改隐患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员工给予奖励,奖金落实率达到100%。

(五)督促企业加强特殊作业管理,严格作业审批、风险评估,落实安全措施,加强现场监护,做到动火作业必到现场监督、设备检维修必到现场监督、高处作业必到现场监督,确保作业安全。督促企业建立落实相关方面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切实加强外来作业人员安全管理。

(六)参加驻点企业安全生产“晨会”,对驻点监督中发现企业存在的重大问题或重大隐患,及时向区应急管理局报告,提出行政处罚或责任追究建议。

(七)各行业领域结合实际确定的其他监督事项。

三、工作机制

(一)派出单位负责机制。区应急管理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为副组长,非煤矿山科为成员的工作专班,负责驻点监督统筹协调、工作指导、情况调度等工作。各驻点监督人员要依据工作部署,按计划或任务清单开展驻点监督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每月工作报告机制。驻点监督人员要按照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细化工作安排,每周填写工作情况,每月报区应急管理局汇总。区应急管理局将及时对驻点监督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实时调整安排工作任务。

(三)问题解决直通车机制。各驻点监督工作人员发现问题或隐患,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要直报区应急管理局,提请启动执法程序,督促企业按时整改。

(四)定期轮换机制。派出单位要对驻点监督人员轮换工作统筹谋划、稳步推进,提前确定驻点监督人选并进行岗前培训,按要求轮换,避免出现空岗和断档。人员轮换要既交接岗位又交接任务和责任,确保工作延续、无缝衔接。

(六)激励约束机制。驻点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做到驻点不添乱、监督有法度,不得干预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各单位要关心支持驻点监督人员,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为驻点监督提供有力保障。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要给予表扬奖励,对工作不尽职不尽责的要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驻点监督工作,选派政治素质过硬、组织协调能力突出、熟悉安全生产业务和法律法规的精兵强将参加驻点监督工作。

(二)加强自我管理。驻点人员代表部门开展监督工作,要保证监督的独立性,排除各类干扰,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三)加强保障。驻点人员驻点期间的工作待遇、保险等保障待遇,由派出单位保持不变。


附件:驻点监督工作情况统计表


台儿庄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8月10日


驻点监督工作情况统计表

部门:                行业领域:                    月份:                 填表时间:2022年  月  日

派驻人员(名)

派驻企业(家)

督促企业完善规章制度(条)

核查全员责任清单落实人数(人)

开展安全诊断(次)

督促企业开展安全培训(场次)

召开“晨会”(次)

督促企业开展警示教育(场次)

督促企业开展应急演练(次)

督促企业排查整改事故隐患(个)

督促企业奖励职工(人次)

发现重大隐患(个)

提出行政处罚或问责建议(条)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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