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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台儿庄区自然资源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台儿庄区自然资源局 来自:台儿庄区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5-01-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将台儿庄区自然资源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台儿庄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枣庄市台儿庄区林运路29号;电话:0632—6611716;邮箱tezgt6611716@zz.shandong.cn )。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台儿庄区自然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我局重点工作,不断深化和完善公开内容,及时、准确、规范公开政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切实保障了企业、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

2024年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85条。对规划计划、土地征收、矿业权出让、地质灾害和林业有害生物预警预报、政府采购、权责清单、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服务事项、处罚强制等法定主动公开信息进行公开。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平台刊发多篇报道,新闻宣传数量和质量同步创新高,古城台儿庄网、大众日报客户端等渠道公开信息90条。增强了政府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件,同比下降5%,申请数量呈下降趋势。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收、信访举报等方面。本年度,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件,结转上年0件,按时答复率100%,有0件结转下年继续办理。其中予以公开11件,部分公开0件,重复来件6件,不予公开0件,无法提供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责任,我局明确由局办公室牵头统筹协调,局各科室、事业单位,各自然资源所配合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并建立健全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我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同时认真梳理局机关、各科室、事业单位及各自然资源所所掌握的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四)平台建设

我局未独立建设信息公开平台,充分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以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

(五)监督保障

我局采取一系列举措,建立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确保我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894.5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0

0

0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6

0

0

0

0

0

6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7

0

0

0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0

0

0

3

2

1

0

0

3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解决。一是各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急需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仍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够、不及时、不规范。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信息对应的目录不准确。三是依申请公开的接待、受理、答复等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

改进情况:针对上述问题,我局主要作出了以下改进。一是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二是加强主动发布机制建设,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和机构建设,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信息公开队伍整体素质。四是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依申请公开的答复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

区自然资源局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日程,做到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业务培训、年报编制等重点工作,有效提升了政务公开建设水平。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区自然资源局共承担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5件,其中主办4件,协办1件。主要涉及耕地保护、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野生动物保护等方面问题。所提意见建议已采纳或部分采纳,均在答复时限内答复完毕,并将4件答复情况进行了主动公开。区自然资源局共承担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4件,其中主办1件,协办3件。主要涉及城乡空间规划、土地要素保障等方面问题。提案所提意见建议已采纳或部分采纳,均在答复时限内答复完毕,并将2件答复情况进行了主动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

扩宽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大政务开放力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增强群众认同感、获得感、幸福感。一是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和政务大厅窗口放置《一次告知单》,免费提供给前来办事的群众。二是结合“4·22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宪法宣传日”等时间节点,采用挂标语、摆展板、送手册、发传单等方式,向群众宣传自然资源系统政策法规,解答群众咨询的相关问题。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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