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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台儿庄区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来自: 时间:2025-01-20

枣庄市台儿庄区统计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台儿庄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ez.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台儿庄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金光路71号;电话:0632-6611512邮政编码:277400;电子邮箱:teztjj@zz.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区统计局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力度,优化政务服务机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1.主动公开情况。区统计局坚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以及部门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情况、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等相关情况。2024年,区统计局通过政府网站发布85条信息。主要包括机关机构职能、统计信息、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法治政府建设等。

2.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为更好服务群众,区统计局认真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积极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区统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下一步,区统计局将进一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高质高效地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区统计局按照要求,主动、及时、规范、准确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不断提升公开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认真学习、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4.平台建设方面。区统计局围绕部门工作职责和意识形态工作要求不断推动网站集约化建设,及时更新网站专栏内容并定期维护,不断规范政务新媒体,并做好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发布工作。

5.监督保障方面。区统计局明确具体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责任落实到岗,工作落实到人,保障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定期组织专职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工作相关法规、政策,积极参与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信息发布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区统计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二是对公开信息的解读水平有待提升。

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区统计局将采取措施进行改进。一方面,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明确主动公开内容与范围,提升专业水平。另一方面,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增强政策解读的直观性和易懂性,同时,借助政务新媒体等渠道,扩大解读的传播范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区统计局全年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严格按照台儿庄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明确各科室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要点,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区统计局全年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主办提案。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无。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台儿庄区统计局

                                    2025年1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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