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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台儿庄区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枣庄市台儿庄区民政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相关规定及《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台儿庄区民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可通过台儿庄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ez.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台儿庄区民政局联系(地址:台儿庄区兴中路86号;邮编:277400;联系电话:0632-6611794;电子邮箱:tezmzjbgs@zz.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台儿庄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着力深化政务公开,高质高效、依法依规公开各类信息。
1.主动公开更加便民。2024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97条(公示公告类信息5条,建议提案信息14条,重点领域信息183条,其他信息95条);通过“台儿庄民政”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215条。
2.依申请公开更加规范。按照《条例》规定,认真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通过公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办公地址、邮编、电话以及电子邮箱等方式,积极开展电话、邮件受理服务,方便群众查询和申请。2024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更加严格。按照《台儿庄区民政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梳理公开民政领域公开事项,对群众较为关注的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政策文件进行主动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保密制度,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4.平台建设更加优化。以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台儿庄民政”微信公众号两大载体为依托,及时发布民政政策法规、制度文件、通知公告、救助公示、工作动态等信息,丰富公开内容,优化板块设计,增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内容发布的质量,让内容更直观。同时,通过大众网、齐鲁网、山东新闻等媒体报道民政工作动态和亮点做法,进一步拓宽了信息公开渠道。
5.监督保障更加有力。为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制定《台儿庄区民政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公开内容、具体任务、工作保障等内容,安排分管领导及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内容及时准确。今年以来,共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会议2次,切实提高了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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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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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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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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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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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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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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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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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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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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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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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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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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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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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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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政务公开工作力量不够,队伍建设需要加强,工作人员多兼职,业务水平有待提高,部分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文件发布格式不规范。
(二)改进措施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能力,依法依规、规范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4年,区民政局不存在因信息处理收取相关费用的情况。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政务公开,高质高效、依法依规完成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大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组织等重点领域的公开力度、深度、广度。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度,共收到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3件,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3件,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6件,均已按时办理答复,及时高效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围绕“台诚爱”社会救助品牌,积极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公开宣传,线上线下齐发力,提升救助政策宣传质效,提高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率。
56项救助政策“一码通”。树立大救助理念,牵头全区各行业社会救助工作,制作二维码,实现“码”上知晓社会救助政策,“码”上查阅社会救助信息,“码”上办理社会救助申请,不断拓展二维码功能,将救助政策音频通过二维码集成,真正做到“社会救助、码上服务”,打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神经末梢”,畅通社会救助“微循环”。
大喇叭“村村响”。以困难群众需求为导向,针对部分农村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存在宣传不到位的情况,联合区融媒体中心制作“社会帮扶救助政策语音播报”音频,开展社会帮扶救助政策“村村响大喇叭”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村(居)“大喇叭”,指定专人每天定时滚动播放,将大喇叭广播打造成社会救助政策宣传的“新阵地”,畅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确保让老百姓听得见、听得懂、记得住,让社会帮扶救助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救助申请“集中办”。为全面落实社会救助“三主动”工作机制,加强社会救助办理过程监管,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开展每月19日“困难群众救助集中申办日”活动,在日常受理社会救助申请的基础上,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受理困难群众申请,释疑解惑,面对面服务群众,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成效。同时,区民政局组织社会救助业务人员到各镇(街)集中申办点进行现场指导,并深入村居,与村干部、困难群众进行座谈,主动了解社会救助对象家庭基本情况,倾听他们的诉求和对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建议,解答群众关切,并随机到新申请和退出保障的群众家中走访,督导“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落实情况,实现“开展一场活动,实现多个服务”的目的。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台儿庄区民政局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