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19-00072
- 主题分类:教师评优评先
- 发布机构:区教育和体育局
- 成文时间:2019年09月1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9年09月12日
- 标 题:台儿庄区中小学星级教师培养实施办法(试行)
- 效力状态:有效
台儿庄区中小学星级教师培养实施办法(试行)
台儿庄区中小学星级教师培养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省、市、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培养力度,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整体提升教师队伍素质为目标,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为核心,以加快教师专业成长为重点,加强管理,统筹规划,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提升全区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的台儿庄教育提供有力的人才智力保障。
- 目标任务
以提高星级教师培养人选教师职业道德、业务能力与学术水平为目标,以提升星级教师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和研究能力,逐步形成个性化的教育特色与风格为重点,使星级教师培养人选在师德修养、专业水平和育人能力上取得新突破,将全区在岗教师20%纳入全区星级教师培养计划,逐步成为在全市范围内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具有教育情怀的专家型教师队伍。以课题研究为培养主线,采用多种方式,全面提升名师人选的师德修养、教育教学理论素养、实践创新能力和个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遵循教师专业成长规律,通过专家讲座、集中研讨等形式,夯实和更新教育教学理论知识,把握教育发展前沿问题,掌握教育教学研究基本方法,有效提升专业化水平。
三、评选细则
第一条:评选对象
1、台儿庄区星级教师申报对象为在职在岗教职工;
2、除法定节假日外,全年病、事假累计达20个工作日及以上者(其中事假超过7个工作日),取消当年申报或晋升星级教师资格。
第二条:星级名称
一星级教师、二星级教师、三星级教师、四星级教师、五星级教师
第三条:评选条件:
(一)申报评选星级教师人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本区内学校从教至少满一年及以上;
2、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
3、达到相应层次教学的规定学历;
4、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学生、家长投诉行为;
5、积极主动承担学校分配的各项任务,并能认真完成;
6、工作量达到各校自行要求最低工作量标准(校级领导达到局规定工作量;中层干部不低于学校规定课时量);
7、积极参加教师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学时。
(二)各星级评选的相关条件
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星级教师评选认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星级教师评选条件
(1)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熟悉和了解所教学科与相关学科的关系,具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有较强的示范性,开展公开教学1次及以上,在全校有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
(2)能胜任中层管理、班主任或团队工作,能有效地对学生进行良好的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担任科任教师能结合学科特点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所教班班风正学风好,无重大违纪违法及不安全事故发生。
(3)撰写教学论文或经验总结在校级及以上交流;
(4)在校级及以上承担过至少一次公开课示范课并获等级奖。
(5)主持或参与学校或学科的课题研究,积极撰写教学反思开展行动研究。
(6)积极参加“一师一优课”和“一课一名师”活动,按照要求完成课堂录制。
(7)获得过校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镇及以上党委政府授予的“优秀党员、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团队干部、先进教育工作者”等表彰奖励(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及教育科研等方面的奖励)。
(8)被校内教师公认,在教职工大会投票表决中不少于75%同意。
(9)有较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指导学生四种能力培养成绩突出。
(10)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二星级教师评选条件
在一星级教师中产生(首次评选可以直接申报)
(1)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熟悉和了解所教学科与相关学科的关系,具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有较强的示范性,开展区级公开教学1次及以上,教学特色鲜明,初步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在全区有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
(2)能胜任中层管理、班主任或团队工作,能有效地对学生进行良好的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担任科任教师能结合学科特点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所教班班风正学风好,无重大违纪违法及不安全事故发生。
(3)撰写教学论文或经验总结在区级及以上交流;
(4)在区级及以上承担过至少一次公开课示范课并获等级奖。
(5)主持或参与学校或学科的课题研究,积极撰写教学反思开展行动研究。
(6)积极参加“一师一优课”和“一课一名师”活动,按照要求完成课堂录制。
(7)获得过区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党委政府授予的“优秀党员、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团队干部、先进教育工作者”等表彰奖励(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及教育科研等方面的奖励)。
(8)被区内教师公认,在同学科教师中业务突出。
(9)有较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指导学生四种能力培养成绩突出。
(10)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三星级教师评选条件
在二星级教师中产生(首次评选可以直接申报)
(1)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熟悉和了解所教学科与相关学科的关系,具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有较强的示范性,开展市级公开教学1次及以上,教学特色鲜明,初步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在全市有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
(2)能胜任中层管理、班主任或团队工作,能有效地对学生进行良好的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担任科任教师能结合学科特点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所教班班风正学风好,无重大违纪违法及不安全事故发生。
(3)撰写教学论文或经验总结在市级及以上交流;
(4)在市级及以上承担过至少一次公开课示范课并获等级奖。
(5)主持或参与学校或学科的课题研究,积极撰写教学反思开展行动研究。
(6)积极参加“一师一优课”和“一课一名师”活动,按照要求完成课堂录制获得相应奖次。
(7)获得过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市及以上党委政府授予的“优秀党员、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团队干部、先进教育工作者”等表彰奖励(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及教育科研等方面的奖励)。
(8)被市内教师公认,在同学科教师中业务突出。
(9)有较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指导学生四种能力培养成绩突出。
(10)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四星级教师评选条件
在三星级教师中产生(首次评选可以直接申报)
(1)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熟悉和了解所教学科与相关学科的关系,具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有较强的示范性,开展省级公开教学1次及以上,教学特色鲜明,初步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在全省有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
(2)能胜任中层管理、班主任或团队工作,能有效地对学生进行良好的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担任科任教师能结合学科特点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所教班班风正学风好,无重大违纪违法及不安全事故发生。
(3)撰写教学论文或经验总结在省级及以上交流;
(4)在省级及以上承担过至少一次公开课示范课并获等级奖。
(5)主持或参与省级及以上的课题研究,积极撰写教学反思开展行动研究。
(6)积极参加“一师一优课”和“一课一名师”活动,按照要求完成课堂录制获得相应奖次。
(7)近三年内,获得过省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省及以上党委政府授予的“优秀党员、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团队干部、先进教育工作者”等表彰奖励(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及教育科研等方面的奖励)。
(8)被省内教师公认,在同学科教师中业务突出。
(9)有较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指导学生四种能力培养成绩突出。
(10)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五星级教师评选条件
在四星级教师中产生(首次评选可以直接申报)
(1)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熟悉和了解所教学科与相关学科的关系,具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有较强的示范性,开展国家级公开教学1次及以上,教学特色鲜明,初步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在全国有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
(2)能胜任中层管理、班主任或团队工作,能有效地对学生进行良好的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担任科任教师能结合学科特点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所教班班风正学风好,无重大违纪违法及不安全事故发生。
(3)撰写教学论文或经验总结在国家级及以上交流;
(4)在国家级及以上承担过至少一次公开课示范课并获等级奖。
(5)主持或参与国家级及以上的课题研究,积极撰写教学反思开展行动研究。
(6)积极参加“一师一优课”和“一课一名师”活动,按照要求完成课堂录制获得相应奖次。
(7)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国家及以上党委政府授予的“优秀党员、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团队干部、先进教育工作者”等表彰奖励(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及教育科研等方面的奖励)。
(8)教育系统教师公认,在同学科教师中业务突出。
(9)有较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指导学生四种能力培养成绩突出。
(10)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四、培养提升
根据教师专业发展的阶段性特点,结合我区中小学的实际,按照全区教室人数20%确定我区星级教师培养对象,把教师分为一星级教师、二星级教师、三星级教师、四星级教师、五星级教师五个层次。各学校建立教师专业成长档案,人手一袋,专人负责。每学期学校将教师业务专业情况收集归档记载在案,每学年考核一次,采取个人自 评、学校考核小组综合评价;最后区教体局考核委员会统一进行考核。通过不断分层次培养,规范考核,实现教师专业成长呈阶梯状提升。
- 考核评比
- 区教育和体育局成立由局长任主任, 分管局长任副主任、 区教育局各相关科室、局直单位和镇街教委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考核委员会,按照各级别星级教师培养人选的评选,对已聘任的星级教师进行考核。
2、各学校要成立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各相关处室负责人及教研组长为成员的考核小组,对学校全体教师进行考核。
3.考核原则
发展性原则。学校确立培养计划,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挖掘教师潜能,努力发挥每一位教师主观能动作用, 体现自 我价值和教师工作成就感、幸福感。
主体性原则。以人为本,以教师为主体,对照考核细则,积极创造条件,把教师自身的自主实践、创新发展活动看作教师专业发展的根本动力。
分层发展的原则。 把教师分为一星级教师、二星级教师、三星级教师、四星级教师、五星级教师五个层次,分层培养,阶梯状提升。
4.考核形式 分学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 考核时间在下半年),实行“分散考核和集中考核相结合,每年一考核、两年一评比”的动态考核管理办法。学年度考核由学校考核小组根据区教育和体育局制定的《台儿庄区教师专业成长考核细则 进行量化考核,区教体局考核委员会予以审核;任期考核由区教体局考核委员会统一考核,学校须认真完善星级教师专业成长档案袋的相关原始材料(复印件须审核并加盖学校公章)。
5.各星级教师一旦评审通过,颁发星级教师证书,任期三年。考核合格享受职称评聘加分待遇。具体加分标准为一至五星级教师分别加1、2、3、4、5分。
六、申报与评选 一星级教师的申报与评审由各单位组织,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2019年10月20日前完成申报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区教体局师训科(教科室),二至五星级教师的申报与评审由区教体局组织外聘省内外专家进行,11--12月份完成申报与评审。
七、义务和奖惩
星级教师承担的义务
(1) 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和《山东省中小学教师“十不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敬业奉献,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 坚守教学第一线,每学年任课时数达到学校规定的课时数,其中担任学校党政主要领导职务的周课时不少于学校教师平均工作量的1/3;担任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周课时不少于学校教师平均工作量的1/2。任教课程还必须与原申报专业相符。
(3)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每学年至少要进行1次公开教学,星级教师的业务活动必须服从市、区业务等部门的统一安排,学校要创造条件予以支持,每学年要承担区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教研讲座)1次以上。
(4) 星级教师实行开放式课堂教学, 必须随时接受其他教师进课堂听课;积极创建名师工作室,带领工作团队,深入教研,勇于教改。
(5)星级教师应认真承担培养新教师任务,两年内至少培养1名 新教师成为业务骨干,同时有计划有目标指导 1-2名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教师,力争尽快把他们培养成为学科骨干力量。
(6)教师要积极参与课题实验或研究。在三年任期内,要作为主要承担者,开展1个区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实验或研究;星级教师要积极参与区级以上教育教学活动和课题实验与研究。
(7) 每学年撰写 1篇以上专业论文,并在区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或专业委员会交流、获奖。
(8) 主动参与师训、电教站等教育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活动,加入台儿庄教研博客,积极开展网上培训、教研、交流,圆满完成继续教育任务,不断提高自身专业业务水平。
表彰奖励
根据《台儿庄区星级教师培养考核细则》的量化评分结果,确定星级教师相应等次,考核总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区政府设立教育专项奖励基金奖励星级教师考核合格者。(各项荣誉称号取最高等次不重复计算)
1.一星级教师:考核结果为“合格”者,颁发一星级教师证书,续聘并有资格申报二级星级
教师;
2.二星级教师:考核结果为“合格”者,颁发二星级教师证书,每人每月发放津贴50元,续聘并有资格申报三星级教师;
3.三星级教师:考核结果为“合格”者,颁发三星级教师证书,每人每月发放岗位津贴80元,续聘并有资格申报四星级
教师;
3.四星级教师: 考核结果为“合格”者,颁发四星级教师证书,每人每月发放岗位津贴100元,续聘并有资格申报五星级教师;
4..五星级教师:考核结果为“合格”者,颁发五星级教师证书,每人每月发放岗位津贴200元。
5.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扣发岗位津贴,星级教师由区教育和体育局取消称号、收回相关证书。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放岗位津贴并取消星级教师资格,(1)擅自脱离工作岗位,无故旷工、旷课等情形的;(2)在师德师风方面犯有严重错误,造成不良影响的;(3) 受到区教育行政部门以上通报批评或处理的。
八、本实施办法的解释权归台儿庄区教育和体育局。
九、本实施办法自2019年9月10日 起生效。
台儿庄区教育和体育局
二零一九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