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张山子镇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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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16
为切实做好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工作,张山子镇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20〕1号)枣庄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耕地开垦费缴纳标准的通知》(枣国土资字〔2017〕133号)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张山子镇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7月16日-8月15日,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建议。以企事业单位名义反馈意见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意见的,敬请署名并预留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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