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部署19 项接续政策稳经济
在落实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同时,再实施19项接续政策,形成组合效应,推动经济企稳向好、保持运行在合理区间,努力争取最好结果。
主要包括:一是在3000亿元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已落到项目的基础上,再增加3000亿元以上额度;依法用好5000多亿元专项债地方结存限额,10月底前发行完毕。这既可增加有效投资带消费,又有利于应对贷款需求不足。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和传导效应,降低企业融资和个人消费信贷成本。二是核准开工一批条件成熟的基础设施等项目,项目要有效益、保证质量,防止资金挪用。出台措施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和投资,促进平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允许地方“一城一策”灵活运用信贷等政策,合理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为商务人员出入境提供便利。三是对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一个季度,鼓励地方设立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四是支持中央发电企业等发行2000亿元能源保供特别债,在今年已发放300亿元农资补贴基础上再发放100亿元。五是持续抓好物流保通保畅。六是中央推动、地方负责抓落实。各部门要迅即出台政策细则,各地要出台配套政策。国务院即时派出稳住经济大盘督导和服务工作组,由国务院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带队,赴若干经济大省联合办公,用“放管服”改革等办法提高审批效率,压实地方责任,加快政策举措落实。国务院大督查将地方稳经济工作纳入督查和服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