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十大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科技研发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市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增长10%,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增长20%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70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70家;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提高2个百分点左右;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120亿元,全市创新综合实力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
1.全面启动示范区建设。加强与科技部、省科技厅沟通对接,适时召开枣庄市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推进大会,全面启动示范区建设。成立枣庄市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枣庄市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工作任务、目标、措施。协调争取国家、省对枣庄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政策支持。(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2.加快创新资源集聚。积极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推进实施“创新引领乡村可持续发展”科技示范工程项目,突破一批“卡脖子”关键技术,打造一批科技示范工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模式。围绕示范区建设“重点行动计划”,聚焦重点产业领域,编制2022年省科技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3.加快推进乡村产业生态化。大力推进“双十镇”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区域布局,打造特色农业产业。实施绿色发展工程,将绿色低碳领域纳入市自主创新及成果转化计划项目支持重点,发展生态农业、绿色农业、循环农业,推进投入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二)持续提高科技研发投入
4.强化产业关键技术攻关。围绕“6+3”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20项左右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以解决产业链空白、薄弱、短板环节为重点,积极培育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项目,支持关键产业链“链主”企业与上下游企业协同攻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5.推动科技赋能产业发展。聚焦重点产业领域,探索制定《枣庄市“技术攻关+产业化应用”重大科技示范工程管理办法》,培育申报省重大科技示范工程,适时启动实施市级重大科技示范工程项目。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产业攻关,对已突破“卡脖子”技术转向产业化的优质项目进行全要素赋能。扎实推进国家级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锂电创新型产业集群创新发展。按照“一业一策”要求,积极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对17个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催生重大科研成果,解决产业发展难题。(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6.加快新产品推广应用。积极申报列入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版次高端软件等推广目录,落实新产品保险补偿等相关政策,推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高端软件研发及推广应用。2022年新增省级首台(套)产品10项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三)强化科技平台载体赋能
7.加强高层次科技平台布局。围绕“6+3”现代产业体系,聚焦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布局建设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等高层次科技创新平台。力争新建10个省级以上平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8.培育科技后备力量。高标准建设山东省无机功能材料与智能制造创新创业共同体,培育建设山东省锂电产业创新创业共同体;布局建设市重点实验室、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市技术创新中心、“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新建市级科技创新平台10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9.加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落实省新型研发机构政策,推进中建材科创新技术研究院、浙大山东工研院、北理工鲁南研究院、华数智能制造研究院等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灵活运用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模式,加快“企业+高校+科研机构+龙头企业”创新资源聚集,新建一批高层次新型研发机构。支持济南大学(枣庄)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10.促进各类园区发展。加强枣庄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建设,支持加快升级进位。巩固深化改革成果,突出产业特色化、集群化、高端化发展,把园区打造成为外贸、外资主阵地。推动开发区合作共建、联动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建设国际合作园区。加强国家和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支持建设开放式大学科技园。(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四)培优做强科技创新主力军
11.壮大科技型企业队伍。完善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政策体系,打造科技型企业培育升级版,力争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70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70家,大力培育科技领军企业。实施领航型企业培育计划,积极培育“专精特新”、单项冠军、瞪羚、独角兽等优质企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2.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聚力孵化载体建设,发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创新主体培育作用,加快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培育,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筹建市级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科技创新资源共享。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研发机构争创“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市属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增长10%以上,在经营业绩考核中对研发费用视同利润予以加回。(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
13.提高科技金融服务能力。引导金融资本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落实和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创新券等政策,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成本。(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枣庄银保监分局、市税务局)
(五)优化创新成果转移转化环境
14.持续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树立正确的科技成果和科技人才评价导向,加速科技成果产出和应用转化。积极推进关键技术研发“揭榜挂帅”“技术总师负责制”。研究制定《关于改革完善市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修订完善《枣庄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经费使用自主权。深化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单位改革,对成果转化技术合同年度到账额1000万元以上的科技人员,所在单位可直接聘任到高级职称岗位,享受相应待遇;技术合同年度到账额3000万元以上的科技人员,其转化收益分配比例可“一事一议”商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15.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渠道。深化产学研合作,积极对接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发挥鲁南科创联盟作用,持续加大与大院大所、名校名企的战略合作,鼓励更多科研成果来我市转移转化。实施产学研联合基金,鼓励创新主体与高校、科研机构协同攻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16.强化开放合作。支持各区(市)、枣庄高新区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和重点院校精准开展高层次合作,优选一批重点项目推荐进入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指南。(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成立市委科技创新委员会,建立市委科技创新委员会牵头抓总、各成员单位高效协同的工作机制。发挥枣庄市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专家咨询委员会作用,常态化开展重大事项决策咨询。(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二)强化政策保障。将研发投入和人力资本投入作为重大产业项目审批重要条件,优先支持研发投入和人力资本投入较高的项目申报重大产业项目。符合规定的科技创新工业项目可享受地价优惠政策,在确定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的70%执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注重宣传引导。全面梳理科技创新政策措施,印制《科技创新优惠政策手册》,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作用,组织科技创新政策系列宣传活动,全方位推动科技创新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责任单位: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