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台儿庄区水预算管理试点实施方案决策解读

作者: 来自: 时间:2025-05-23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严格执行《节约用水条例》《山东省节约用水条例》,优化水资源配置,缓解台儿庄区水资源供需矛盾,探索建立水预算管理体系,打造可推广的“台儿庄模式”。

二、主要依据

《节约用水条例》、《山东省节约用水条例》、《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用水权改革的指导意见》、《山东省水权交易管理办法》、《水利部关于印发〈水预算管理试点方案〉的通知》(水节约〔2024〕132号)和《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预算管理省级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水节函字〔2024〕29号)

三、主要内容

1、总体目标

2025年 :建立水预算配套制度体系,优化用水结构,初步形成节余交易市场。

2026年 :完善水预算管理体系,提升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

2、 试点范围

试点覆盖全区1街道5镇(涧头集镇、邳庄镇、马兰屯镇、张山子镇、泥沟镇);涵盖农业、工业、服务业全领域。

3、 重点任务

试点期间,围绕科学设置预算基准额度、加强用水结构配置、强化预算执行监督、推行节余额度市场交易、加强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应用、推进用水预算制度建设等六方面开展重点建设任务。

(1)科学设置预算基准额度

基于本区域年度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国家或山东省用水定额以及用水户近三年实际用水量等情况计算水预算额度,允许合理调整。

(2)加强用水结构配置

优先保障生活、生态用水,优化产业用水分配,促进水资源要素向单位用水产出效益高的产业和项目倾斜;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严格审批新增取水许可,限制高耗水项目;预留部分用水指标应对突发需求。

(3)强化预算执行监督

试点期间,台儿庄区水预算执行“告知-复核-下达-调整-决算”流程,用水单位对告知的基准预算有异议的,可向相应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复核申请,并提供支撑性材料。

开展预算核准与决算,对本行政区各用水单位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年终决算;加强监管,按年度对水资源预算支出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并上报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于用水突破水预算进度和年度额度未提出适当理由申请调整的,对违法违规用水的依法予以查处。

试点期间对重点用水单位的用水情况进行检测、核查、分析、评价,摸清用水单位的水预算执行情况,并督促其落实整改,探索用水审计。

(4)推行节余额度市场交易

支持水效“领跑者”、再生资源规范条件企业、环保装备规范条件企业、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企业、高端装备、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及绿色化工等传统优势产业的用水需求,优化营商环境。

对节余用水交易行为进行详细的规范,建立节余用水交易制度;鼓励节水技术改造,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支持跨行业、跨区域交易。

(5)加强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应用

加强用水计量设施规划建设,完善在线用水计量体系;构建台儿庄区水预算数字化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实现服务监管并重,全方位服务台儿庄区水资源管理,提升大数据管理水平;建立水预算管理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实现高频服务“一网通办”。

(6)推进水预算制度建设

制定水预算管理试点实施办法,明确水预算管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预算管理范围,明确“告知—复核—下达—执行— 调整—决算”基本程序的具体流程和执行方式,明确水预算执行监督的主体、类型、管理模式等。

强化台儿庄区水预算管理试点组织保障,建立健全的领导责任制,明确具体职责、责任范围等,明确责任追究问责 细则、考察考核评价标准,细化水预算奖惩机制,保障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加强试点研究,进一步研究制定台儿庄区水预算基准额度测算方法,研究制定水预算管理节余水量交易管理细则等。

四、组织实施

成立台儿庄区水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区城乡水务局牵头,相关各部门协同推进。

两年试点期任务进度安排如下:

(1)2024年12月15日前,编制实施方案。报枣庄市城乡水务局审核后报送山东省水利厅。

(2)2025年6月前,基础建设阶段。开展水预算指标摸底,同时进行开展水预算管理试点培训、宣传解读水预算管理试点。

(3)2025年6月至2025年12月,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按照分类实施、分步推进的原则,对工业、农业、生活服务业等用水单位分年度逐步实施水预算管理,同步推进预算执行监督、分类探索节余用水交易、数字化信息化建设、水预算管理制度建设等重点任务的实施。

(4)2026年1月至2026年12月,重点任务巩固提升。对上一年度水预算管理模式和效果进行复核,对水预算管理模式进行修改完善和整体提升,优化管理程序、体制机制、监督措施等。

(5)2026年12月底前,成效评价总结。开展水预算管理试点评价总结,评估试点实施成效,总结经验做法,形成水预算管理的“台儿庄模式”或“台儿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