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22年8月,国务院以国发〔2022〕18号文件印发《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赋予山东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重大使命,这是党中央提出“双碳”战略以来,全国第一个以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战略布局。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枣庄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区发改局牵头起草了《台儿庄区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二、制定依据
主要包括:省、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枣庄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枣发〔2023〕7号),台儿庄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等相关政策文件。
三、起草过程
5月,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枣庄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枣发〔2023〕7号)。区发改局根据省、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结合我区发展实际和台儿庄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等相关政策文件,牵头起草了《台儿庄区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5月6日—6月5日,在区政府政务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意见建议反馈。征求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及各镇(街)的意见建议,根据反馈的意见建议进行反复修改完善。经过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初审和单位办公会议审议,不断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提交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根据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提交区委区政府审议通过。
四、主要内容
“新旧动能转换”“绿色低碳发展”“高质量发展”是贯穿我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三大主题。全文共分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实施“强工兴产、转型突围”战略,全力打造县域经济突围赶超示范区,奋力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建设新局面。明确目标定位:到2025年,综合实力大幅提升,现代产业体系新优势初步形成,“锂”想之城城市新名片更加靓丽,努力打造中华运河文化传承核心区、文化旅游融合发展高地、生态宜居示范城市、新能源新材料暨智能制造创新基地。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提出“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快塑造发展新优势”“深入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壮大先进制造业集群”“深入挖掘内需潜力,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厚植绿色发展底色”“促进城乡区域协调,拓宽高质量发展空间”“持续深化改革开放,充分释放发展活力”“聚力文明富裕民生福祉,实现发展成果共惠共享”“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台儿庄”等八个方面工作计划,明确38项重点任务。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策支持体系、加强评估督导考核、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四个方面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