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儿庄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4-2035)》的专家论证意见

作者: 来自: 时间:2024-11-22

一、专家论证过程

2024年11月21日,台儿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台儿庄区组织召开了《台儿庄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4-2035)》(以下简称“规划”)和《台儿庄区城市更新东北部片区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专家评审会。会议邀请了枣庄市建科工程勘察设计审查中心、枣庄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山东建筑大学、山东建筑大学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台儿庄区自然资源局、山东大运河控股集团等相关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对同圆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编制单位”)编制的规划与方案成果进行了评审。专家组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汇报,审阅了规划与方案文件,对规划与方案进行了讨论、质询。

二、专家论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建科〔2021〕63号)》

《枣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台儿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枣庄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21—2035年)》

《枣庄市台儿庄区城北片区(T02)03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枣庄市台儿庄区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及中长期发展规划》

《枣庄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22—2035年)》

《枣庄市公园体系规划(2022—2035年)》

《枣庄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3-2035)》

《台儿庄现代水网建设规划》

三、专家论证结论

该规划与方案编制依据充分、技术路线合理、目标定位明确、方案内容全面完整,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符合国家、省、市对规划与方案编制要求,专家组同意该规划与方案通过评审。

四、建议

1.加强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各专项规划的衔接,落实相关底线管控内容。

2.进一步提炼更新单元特色,明确各单元重点更新方向及项目。

3.优化近期实施方案,完善片区城市更新各项指标。


附件:专家组成员签字名单(包括职务、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