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儿庄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草案)》的风险评估报告

作者: 来自: 时间:2024-11-22

一、评估主体

根据《台儿庄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要求,台儿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评估主体,开展了《台儿庄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草案)》事项的风险评估工作。

二、评估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建科〔2021〕63号)》

《枣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台儿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枣庄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21—2035年)》

《枣庄市台儿庄区城北片区(T02)03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枣庄市台儿庄区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及中长期发展规划》

《枣庄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22—2035年)》

《枣庄市公园体系规划(2022—2035年)》

《枣庄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3-2035)》

《台儿庄现代水网建设规划》

三、评估内容

(一)合法性。《规划》以《枣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台儿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五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为指导,紧紧围绕台儿庄区具体实践进行编制。《规划》本身完全合法,不存在合法性风险。

(二)合理性。《规划》以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城市更新在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改善城市环境品质、完善城市功能布局、优化城市空间结构、保护与传承历史文脉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破解城市更新困难问题,切实提升城市整体竞争力。

(三)可行性。《规划》充分征求区政府分管领导、区直各部门及开发区、各镇街和社会公众的意见,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具有较强的可行性。

(四)可控性。《规划》实施目的是将台儿庄城区打造为生态环境更美、人居环境更优、城市活力更足、风貌特色更显、用地效率更高、宜居宜业宜游的江北水乡运河古城,建设成为“活力生态、魅力多元的宜居之城,转型蝶变、文旅融合的活力之城”。不会发生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等现象。且《规划》已建立健全各级机制,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具备风险可控性。

四、评估结论

该《台儿庄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草案)》事项总体实施风险可控,能够实现将台儿庄城区打造为生态环境更美、人居环境更优、城市活力更足、风貌特色更显、用地效率更高、宜居宜业宜游的江北水乡运河古城,建设成为“活力生态、魅力多元的宜居之城,转型蝶变、文旅融合的活力之城”的目标。建议在实施过程中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加强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各专项规划的衔接,落实相关底线管控内容;二是进一步提炼更新单元特色,明确各单元重点更新方向及项目;三是优化近期实施方案,完善片区城市更新各项指标

五、防范措施

根据《规划》可能诱发的风险,可从以下两个方面防范:一是加强对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健全工作协同机制,落实实施责任。二是制定实施计划,细化重点任务实施计划,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强化日常调度和督导,及时防控、发现、处置各类影响事件,及时化解社会风险。

六、处置预案

(一)成立风险防范领导小组。组织制定突发事件总预案,提供应急资源保障,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指导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并持续改进、不断完善。组织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应急救援和矛盾化解工作,负责对外信息的正确发布。

(二)下设风险防范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经批准的《风险评估报告》中的风险防范措施;负责填报《风险应对审查表》,对风险进行监测与控制,对风险进行动态识别,负责制定风险应急预案演习计划并组织具体演练;负责对应急资源的检查,督促落实;负责草拟对外公布的信息;负责收集分析相关社会娱乐信息。

(三)制定应急预案。根据风险程度均为低风险,本项目需采取风险控制措施,事先预防,加强过程控制,建立信息监测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