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区属国有企业规范统一监管的实施意见决策解读

作者: 来自: 时间:2025-04-23

一、出台背景

区属国有企业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其运营状况及监管成效对区域经济的稳健发展有着深远影响。目前区属国有企业共7家,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监管1家,区财政局监管1家,区国资事务中心监管5家,为全方位强化对区属国有企业的规范化管理,达成监管的统一化、标准化以及科学化目标,切实提升国有资产的运营效能,稳固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起草《实施意见》。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山东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起草过程

参考上级国资部门及其他区县关于加强统一监管的经验做法,结合我区实际发展情况,充分分析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深入研究多个核心关键监管方面,严格依据国家层面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国资监管的总体框架规范,起草《实施意见》,初步搭建起区属国有企业规范统一监管的整体性框架体系。

四、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3大方面。

(一)统一监管企业范围。监管范围为台儿庄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区财政局、区国资事务中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7家区属一级国企及其权属企业。

(二)统一监管内容与方式。重点围绕区属国企改革深化提升协同推进、业绩考核指标设定与年度目标确定、业绩考核计分标准与薪酬计算核定、财务报表汇总与经济运行分析、融资计划核定与债务风险防控、企业产权登记与股权交易管理、国企人才管理与员工招录等7项工作强化全区规范统一监管,采用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有机结合的方式开展监管工作。

(三)统一监管保障措施。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及区属国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加强区属国有企业规范统一监管领导小组。同时,履行出资人职责部门对实施意见中明确统一监管事项与具体内容,全力做好统筹协调,有效确保监管工作能够得以有序、高效地开展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