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区政府(区政府办)印发了《台儿庄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文号,以下简称《规划》),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区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提升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推动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台儿庄区政府组织编制了《台儿庄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并于2023年2月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实施。
二、决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实施细则、《台儿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等,按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编制了《台儿庄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三、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紧密结合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市政府“十四五”规划和远景目标,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拓展区域发展空间,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矿山地质生态环境与治理恢复,加快矿业绿色转型升级,实现资源与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矿业多方面的务实合作,促进资源开发收益共享,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可靠的资源保障。
四、总体布局与规划分区
落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布局,规划台儿庄南部为石灰岩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枣庄市台儿庄区侯孟矿区—库山矿区石灰岩-白云岩为重点开采区。
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方向为:按照市规划管控要求,重点勘查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对重点开采矿种,共享基础地质信息,加大资金投入,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有效保护生态环境。
五、规划保障措施
严格落实矿产资源规划调整制度,规划一经发布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确需调整的,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按照基本恢复矿山地质环境和生态功能的原则,提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目标及要求。督促新建和已投产矿山企业,制定矿山地质生态环境与恢复治理方案,并提出达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目标的具体措施。按照“企业所有、政府监督、专款专用”的原则,财政部门会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预提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进行监督使用。
六、解读部门、解读人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机关:台儿庄区自然资源局
首席解读顾问:梁会青
政策咨询电话:0632-668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