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区人社局局长戚涛解读《台儿庄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方案》

时间:2020-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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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台儿庄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方案》(台政发〔2020〕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方便我区群众、企业及有关部门更好地理解《实施方案》,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就《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以更大力度实施好就业优先政策,多措并举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确保就业大局稳定。稳就业作为“六稳”之首,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的部署要求,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返乡农民工、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缓解因疫情带来的就业压力,加强就业服务保障,保障就业局势稳定。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发〔2020〕5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上级出台的政策措施基础上,书面征求区发改局、区财政局等35家部门的意见建议,充分沟通协调,吸收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实施意见(送审稿)》。经区政府办文秘科审核后报区政府分管领导同意,按程序印发。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从“紧盯复工达产,全力保障企业用工需求”等7个方面提出了24条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含金量高、操作性强,在很多方面都有创新,可以概括为6个方面:

(一)全力“保”,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用工保障。一是建立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用工保障制度,设立用工服务人社专员,一对一提供用工服务。二是设立用工补贴,对春节期间复工复产的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给予一次性用工补贴;对2月10日后一个月内复工复产新吸纳就业的,给予吸纳就业补贴。

(二)着力“降”,帮助企业渡难关稳岗位。一是降低社保成本,助力企业轻装上阵、共渡难关。二是降低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门槛,支持企业不裁员少裁员。三是降低残保金负担,对残保金实行分档减缴。四是降低住房公积金负担。五是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鼓励创业就业。

(三)分类“补”,加大对企业和重点群体稳就业支持。一是补企业。将困难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延长1年;对小微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二是补个人。在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培训补贴、下岗失业人员生活补助等方面延长了政策享受期限。三是补机构。对返乡创业服务站、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给予运营补贴。

(四)稳步“提”,提高促进就业创业补贴标准。主要是提高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提高就业见习补贴标准。

(五)聚力“防”,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一是完善就业形势监测预警制度,提高失业风险监测预警能力。二是建立健全就业岗位信息归集发布制度,规范企业裁员行为。三是建立就业风险储备金制度,妥善处置失业风险。

(六)突出“先”,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政策。主要是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完善政策协同机制,加强公共就业服务,确保就业创业政策落实落地。


联系部门: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杨燕

咨询电话:0632-8025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