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的通知》(台政字〔2025〕76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我区“九小场所”面广量大、业态复杂、人员密集,存在建筑耐火等级低、安全出口不足、消防设施缺失、违规住人等现象,是火灾的高发区域。近年来,省政府安委会、省政府消安委先后印发《关于强化群防群治提升“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防范能力的意见》(鲁安发〔2024〕21号)、《加强全省“九小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指导方案》(鲁安办发〔2023〕36号)、《关于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鲁安办发〔2024〕3号)等文件,对“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但是,在日常工作中,“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依然存在职责交叉、合力不强、联合执法质效不高等问题,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山东省安全生产任务分工》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了“九小场所”的界定范围与标准,厘清了各有关部门职责边界,形成了分工负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消除了监管空白和盲区,提升了监管效能,确保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二、《通知》起草过程
7月10日,区政府安委办代拟了《关于进一步明确“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区教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旅局等18家单位意见。7月26日,区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7月30日区政府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括界定标准、职责划分、工作要求等三项内容。
第一部分明确了“九小场所”界定标准。从面积、人数、床位等方面,清晰、量化地定义了九类小场所的具体标准,为精准识别和分类管理提供了依据。
第二部分明确了消防安全职责划分。“九小场所”对应的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消防安全行业管理,指导经营业户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等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措施。区公安分局负责督促指导公安派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及宣传教育工作。区消防救援局负责对行业部门、基层派出所、镇(街)消防工作培训指导,做好火灾扑救与事故调查工作。区应急局负责事故信息上报和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区住建局负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工作。整体上,该分工体现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属地管理与专业监管相结合”的原则,构建了从源头审批、日常监管到事故应急的全链条责任网络,形成了“行业主管、部门协同、基层参与、专业处置”的多层级责任体系。
第三部分规定了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宁可向前一步形成交叉,决不后退一步形成空隙”的保守精神,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逃生演练,不断提升消防安全防护能力。
四、下步工作要求
各有关方面要坚决扛起消防安全政治责任,严格压实三方责任:生产经营单位须履行主体责任,法定代表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依法依规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常态化开展消防演练与培训,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行业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强指导监督,动态更新管理台账,强化现场检查,确保监管全覆盖、无盲区;属地镇街要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将“九小场所”全面纳入网格体系,细化网格职责,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彻底堵塞漏洞,从根本上消除隐患、解决问题。
五、解读部门、解读人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机关:台儿庄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首席解读顾问:闫石
政策咨询电话:0632-6628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