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枣庄市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

时间:2022-12-16
分享到:

一、概念

门诊共济保障是将门诊多发病、常见病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增强医保基金的保障功能,提升基金的使用效率,相应提高门诊医疗服务可及性,减轻群众特别是减轻老年人门诊医疗费用的负担。通过建立普通门诊统筹,门诊慢病等制度,推动职工医保门诊保障由个人积累式保障模式转向社会互助共济保障模式。

二、覆盖范围

参加我市职工医保且正常享受待遇的全体人员(含退休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

普通门诊费用可以报销。从今年121日起,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购药,也可按规定享受医保统筹基金报销待遇。

三、门诊报销待遇

起付标准:门诊统筹基金年度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不同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设置差异化的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适当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促进分级诊疗。对合规费用,先由基本医疗保险按照下表报销政策进行支付。



最高支付限额: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职工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支付限额不结转、不累加到次年度。

四、异地就医政策

异地就医参保人员符合规定门诊费用也纳入普通门诊保障范围。其中,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按本地待遇标准执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个人首先自付10%后,再按本地待遇标准执行。

五、统一支付范围

1.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保障执行统一的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医用耗材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

2.政策衔接:参保职工住院期间以及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医疗专护待遇期间发生的普通门诊医药费用,不纳入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享受长期护理保险机构护理、居家护理待遇期间发生的普通门诊医药费用,纳入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3.与门诊慢性病:职工普通门诊医保待遇与门诊慢特病医保待遇可以同时享受。起付线与年度支付限额单独计算、单独支付。

4.住院前门急诊:参保人员住院前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门急诊费用,按普通门诊统筹政策支付;在门急诊抢救无效死亡的,其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照一次住院报销。








相关文章
枣政办发〔2022〕16号关于印发枣庄市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