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2019年10月23日,李克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首次把营商环境上升到法律法规层面。省市都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后出台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20〕67号)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枣政字〔2020〕10号)。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群众获得感强”的一流营商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文件出台依据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20〕67号)、《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枣政字〔2020〕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三、主要任务
《实施意见》共4部分,20条。第一部分,全面提升企业便利化水平,共8条,主要包括提升企业开办注销便利度,提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优化获得电力流程,简化用水用气报装,分类优化财产登记,提升纳税服务质量,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优化高速公路安全管理等。第二部分,着力打通企业难点堵点痛点,共4条,主要包括强化企业贷款支持,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优化劳动力市场服务,规范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行为等。第三部分,精准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共4条,包括打造精简高效政务生态,优化政务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监管服务效能等。第四部分着力打造透明稳定的政策环境,共4条,包括增强政策稳定性和预期性、严禁执法“一刀切”、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和督导考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