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的背景和依据
“入园难”“入园贵”是长久以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民生问题。通过实施两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1-2013,2014-2017),我区学前教育资源虽然得到快速扩大,为适龄儿童入园提供了基本条件保障。但由于目前公办幼儿园占比仍然较低,质优价廉的公办幼儿园数量明显不足,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特别是二孩政策全面放开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区学前教育面临着很大的需求增量冲击。根据人口预测,从2019年开始进入入园高峰,2021年达到峰值,适龄儿童的增加,城镇学前教育承载力面临着巨大挑战。同时,普惠性资源短缺导致 “入民办园贵”的问题得不到解决。
为贯彻落实《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枣政办字〔2018〕77号)精神,加快建构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全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统筹规划、公益普惠、机制创新、以人为本的原则,努力解决“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问题。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促公平、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结合我区实际,拟定该《意见》。
二、制定《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过程情况
区教育和体育局依据国家、省市关于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意见,结合本区实际,拟定了《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意见征求稿,以下简称《意见》),提交区政府办公室审签。
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残疾人联合会、区自然资源局、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区规划办、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城市管理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扶贫办、区人社局、区行政审批报务局、各镇(街)人民政府16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枣政办字〔2018〕77号)等文件精神,提出了可行性意见。区教育和体育局总结了2011以来我区实施第一期、第二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经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硬招实招,结合各部门意见,拟定了《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4月9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行文印发,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区学前教育工作进行了统筹谋划、系统部署。
三、《意见》主要内容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共3个部分,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六个主要任务是:第一,改革管理体制,落实主体责任。第二,加快幼儿园建设,增加资源供给。第三,加大财政投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第四,健全支持体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第五,加强教育引导,提升科学育儿水平。第六,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办园行为。
具体内容有以下8个方面:
一是提高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到2020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达到80%。
二是改革管理体制,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加强统筹,加大对农村和贫困地区支持力度。落实区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镇(街)、社区居委会和农村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
三是加快幼儿园建设,增加资源供给。科学制定布局发展规划,吸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入城乡规划委员会,实施城镇幼儿园建设工程、开展城镇居住区幼儿园配建排查整改、实施农村幼儿园建设与提升工程、大力支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实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计划、实行“优质园+”办园模式等6大工程。统筹考虑城镇化进程、人口变动趋势,将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居住区规划。完善配建标准,每3000-5000人口设置一所6个班以上的幼儿园。确定每所幼儿园的具体位置、四至范围、建设规模和完成时限。确定由住建部门牵头落实配套建设政策,进一步明确部门责任,确保配套建设政策落到实处。按照“一园一案”的原则,对已建成居住区配套建设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排查整改。
四是加大财政投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明确各级政府投入责任,建立完善财政拨款制度,完善幼儿园收费定价机制,完善学前教育资助体系。2019年,根据省制定的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实施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保障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补助标准,对办学质量高、社会效益好、招收残疾儿童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五是健全支持体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公办幼儿园人员编制管理,完善幼儿教师培养培训机制,健全幼儿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公办幼儿园编制(人员控制总量)动态管理制度,及时为公办幼儿园补充教师,并对核编及编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教师准入制度,新聘幼儿园教师必须具备教师资格,到2020年,基本实现幼儿教师全员持证上岗。
六是加强教育引导,提升科学育儿水平。坚持科学保教。配齐管理和教科研人员,推进学前教育家园共育。建立健全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分类制定幼儿园办园评估标准,开展幼儿园质量评估工作。开展幼儿园“小学化”倾向专项治理。建立完善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申报登记制度。切实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就近接受学前教育工作。积极推进残疾儿童随园保教工作,提升随园保教质量。
七是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加强幼儿园安全监管,理顺幼儿园办园体制,加强幼儿园准入监管,建立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建立分工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严格实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和年度检验制度;幼儿园登记注册实行全链条办理、一站式服务;开展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行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限期整改或取缔;每10所幼儿园配备一名兼职督学,对责任区幼儿园开展经常性督导。
各区直部门、镇(街)人民政府将根据职责分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学前教育工作的改革发展。建立联动推进机制,教育体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着力破解长期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将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纳入新型城镇化考核。建立普及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将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纳入对镇(街)政府(办事处)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实施方案,结果向社会公布。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学前教育政策、科学育儿知识和先进典型,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共同推动我区学前教育迈向更高水平,确保2020年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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