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问答】《台儿庄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

时间:2022-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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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科学人才观,加快推进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社会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更好地为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转型发展服务,台儿庄区制定《台儿庄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于20221231日起施行。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办法》中所称“台儿庄和谐使者”是指哪些人群,从哪些领域选拔?

《办法》中所称“台儿庄和谐使者”,是指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人口计生、纠纷调解、应急处置、优抚安置等领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帮助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和社区,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推动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社会工作者以及从事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和研究的相关人员。

台儿庄和谐使者重点从在社会工作一线岗位、直接从事专业社会服务工作的人员中选拔,并向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包括老年公寓、敬老院、社会福利中心、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和养老服务组织中为老年人提供专业服务的社会工作者、养老管理和服务人员适当倾斜。

二、台儿庄和谐使者的选拔方法和程序?

台儿庄和谐使者选拔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专家评审、组织审定的方式进行。各区直部门、镇(街)民政部门、社会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从本系统所属单位推荐候选人。不受理个人申请。

区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组织评审,评委由社会工作领域专家组成,评选年第三季度召开评审会议,在充分讨论和记名投票表决基础上,提出台儿庄和谐使者建议人选名单。区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将建议人选名单在台儿庄区政府网和申报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组织实地考察。公示和考察均无异议的,提交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报区政府同意由区政府办公室发文公布名单,并颁发证书。

三、台儿庄和谐使者的待遇与管理?

台儿庄和谐使者每2年选拔1次,每次人数不超过10名(其中养老服务领域3名左右),管理期限为3年。台儿庄和谐使者在管理期内,每人每月享受区政府津贴300元。津贴每年集中发放一次。

在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时,对台儿庄和谐使者领办项目进行重点倾斜和扶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孵化基地优先吸纳、孵化台儿庄和谐使者创办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政策解读机关:台儿庄区民政局

联系人:李建成

政策咨询电话:0632-66117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