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题解读】区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关于《台儿庄区支持企业上市挂牌“鲲鹏”计划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一、《意见》出台背景

加快企业上市,有助于纵深推进“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贯彻落实1163”总体工作思路进一步推动我区企业上市工作,提高上市公司治理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在产业转型升级中的“头雁”作用,对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筹集社会资本,提高自身的竞争力,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带动产业发展及推动全区经济健康良性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意见》制定依据

根据《关于加快枣庄市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枣政发〔2021〕11号),结合我区企业股改上市及资本市场发展实际,实施台儿庄区支持企业上市“鲲鹏”计划,制定本意见。

三、《意见》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包括强化上市后备培育、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保障措施三个方面政策措施及其他事项、附则内容。

(一)强化上市后备培育方面。包括2条政策措施,一是分层次入库。按照“统筹规划驱动、优势企业带动、梯次推动互动”的方针,积极引导、科学规划、分类指导、精心培育打造企业上市矩阵,加快分批上市进程。将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分别纳入竞跃股改库、凌云”上市库,对入库企业,实施“孕育、成长、蝶变”滚动培育计划。二是实施动态管理。坚持“优中选优”“宽进强育”“动态管理”的原则,遴选治理结构完善、主营业务突出、竞争能力较强、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适时调整入库企业,动态保持竞跃股改入库企业20家左右、凌云”上市库入库企业10家左右的后备资源梯队。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方面包括4条奖补政策一是股改挂牌奖补。完成股份制改制并在省内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的企业,区财政补助20万元。二是新三板挂牌奖补分为两种途径、两个分层板块的差异化奖补政策,在新三板基础层成功挂牌的企业或者注册地、纳税登记地新迁入我区基础层挂牌的企业区财政补助100万元;通过基础层进入创新层的企业,区财政补助50万元;在新三板创新层成功挂牌的企业或者注册地、纳税登记地新迁入我区创新层挂牌的企业区财政补助150万元三是上市奖补分为多层次资本市场、多途径上市、分阶段递增奖补,对在境内交易所首发上市的企业,区财政补助800万元;对在境外首发上市,按照募资金额分别奖补600万元800万元多途径上市,境内上市企业注册地和纳税地迁至我区区财政补助600万元;境外上市企业将上市主体注册地和纳税地迁至我区且募资的企业,区财政补助400万元。分阶段递增奖补,划分为报山东证监局辅导备案、申报材料获得首次受理和成功上市三个阶段北沪深交所上市按照上市奖补分阶段、节点享受递增奖补政策;境外上市、“借壳上市”可采取“一事一议”分阶段、节点享受递增奖补政策四是再融资奖补上市公司通过增发、配股以及发行可转债等股权方式实现再融资,且实际募集资金70%(含)以上投资于我按照募资金额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奖补。

(三)完善保障机制包括3个保障机制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1”个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企业上市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全区企业上市挂牌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按照“一企一专班”原则,建立“N”个工作专班,实施“一对一”服务机制,对企业在改制、辅导、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开展全程跟踪服务,优先协调解决。二是开辟上市绿色通道各级、各有关部门在为企业上市(挂牌)办理股权转让、土地房屋产权、环评安评能评等事项时,按照“尊重历史、依法合规、一事一议”的原则,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实行限时办结、容缺办理,并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等开展现场访谈。三是强化上市合规指导。推动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规范发展,通过指导、教育等方式,督促企业规范、守法经营,按照“风险提示在先、服务沟通在前”的原则,务必审慎对重点上市后备企业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决定,避免“以罚代管”

(四)其他事项及附则方面。包括2条内容。一是企业申报奖补的要求及承诺。要求申报奖补的企业在台儿庄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具有实际办公场所,在台儿庄区依规纳统、依法纳税。申报奖补的企业需承诺五年内不得迁离台儿庄区,企业新建项目需承诺首选枣庄市境内,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情形需将已经兑现的奖励资金全额退还二是解释与组织实施。本意见具体解释与组织实施由区金融服务中心和区财政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