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对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 第115220号提案答复(关于深化台儿庄古城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建设推动台商回流的建议)

作者: 来自: 时间:2026-08-18


关于对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

115220号提案答复

田玉龙委员:

您提出的提案《关于深化台儿庄古城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建设推动台商回流的建议》收悉,感谢对工商登记工作的支持。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提出建议5条,其中涉及我单位1条,已采纳落实1条,落实率100%。813日通过电话联系方式与委员进行沟通。

针对“健全服务保障体系,增强台商归属感。”的建议。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无台资企业工商登记法定审批权限,台资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等主体登记职能由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行使。针对台资企业工商登记,区审批服务局畅通与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常态化联络沟通机制,对前来我区咨询业务的台资企业,主动告知台资登记业务办理途径,发放办事指南明白纸,精准引导企业前往市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办理,或通过线上渠道提交申报材料。台胞个体工商户登记权限区级可直接办结,无需市级审批,针对台胞个人开店创业推出一站式集成服务,台胞个体开办“一件事一次办”,整合营业执照、税务备案、社保开户为台胞个体开办一件事套餐,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当场出电子营业执照。

台儿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