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186号提案答复的函(关于“枣庄大集”地域文化传承发展的意见建议)

作者: 来自: 时间:2024-07-25

周生建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枣庄大集”地域文化传承发展的意见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赶大集”是一种传统的民间习俗,是最具人文气息的“精神符号”,是一种最具人间烟火气息的生活方式。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提案,不断完善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变堵为疏,让城市更有温度,守护人间烟火气。

一、用“柔性执法”,托举人民的“美好生活”。在日常工作中,城管队员化身“文明城市宣传员”,耐心引导向经营业户依法依规经营,队员从“执法者”变成经营业户的“好帮手”,对在非指定地点经营的商贩,执法人员撸起袖子主动帮助搬运货物,规范经营。执法局领导班子通过多方调研设立了便民早市一处,划定便民疏导点4处,合理设置摊位约600余个,适当放宽临时外摆限制,在城区重点区域规划设置节日性、季节性临时摊位300余个,设置临时性便民市场1个,有序引导流动商贩进入便民疏导点规范经营,缓解占道经营等市容乱象,推动地摊经济长效发展。

二是大力整治,规范交通秩序。为规范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净化城区市容环境,以“干净、有序、畅通”为原则,全力查处违规占道经营行为,由区交警大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人员成立联合清理整治小组,负责占道经营清理整顿及车辆停放规划工作,持续开展“马路市场”占道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各类经营物品不准悬挂式摆放在室外,一律拆除占用沿街道路上的摊点雨棚;大力整顿占用辖区路面行为,严禁占用道路堆放砂石物料,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等。针对乱停乱放现象,清理整治小组采取张贴规范辖区内停车、临时摆摊的通告、协助搬离等措施,规范了摊点经营,车辆停放有序,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三是强化行为引导,树立文明理念。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大集及周边秩序规范管理,在集市现场对违规摆卖商贩、乱停放车辆驾驶人进行耐心教育,引导他们“合理、合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开展赶集日交通安全劝导,做好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引导群众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规范经营行为。

提案中提出建议3条,其中涉及我单位2条,已采纳落实2条,落实率100%。已与委员沟通,通过电话联系方式沟通。

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