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213号提案答复的函《关于促进我市住房消费健康发展的建议》

作者: 来自: 时间:2024-07-31

刘连中委员:

您提出的提案《关于促进我市住房消费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支持。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提出建议(问题)4条,其中涉及我单位1条,已采纳落实(解决)1 条,落实率100%。

近几年以来,在全国房地产行业下行的大环境下,受多种因素影响,我区房地产业的发展也出现了一定的困难。为提振和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保障我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运行,我局始终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去库存、稳市场,促进住房需求释放。

一、加大促销力度,努力提振市场信心

一是鼓励开发企业策略性销售,加快资金回笼。商品房销售时充分考虑车位(库)、储藏室、物业费、以老带新优惠、团购优惠等方面入手,刺激商品房销售增长;二是鼓励开发企业建立并畅通与购房消费者的沟通渠道,及时发布项目开发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消费者的咨询;三是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行现房销售。现房销售将促使企业回归产品,进一步加速行业优胜劣汰,促进行业更高质量发展。

 二、加大助企纾困帮助力度

一是在保障预售资金使用安全和项目正常交付的前提下,合理释放监管额度内的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缓解企业经营压力,资金拨付以“点对点”的方式拨付给项目施工方或材料供应商;二是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组织召开了房地产企业高质量座谈会,全面了解企业需求,发挥好项目融资协调机制作用。目前文园项目已审批通过,获得融资支持。

三、加强在建开发项目的日常监管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从源头上减少信访案件发生。引导购房人提高法律意识,认真阅读台儿庄区住建局制定的《购房温馨提示》内容。二是做好项目调度。动态监测全区房地产市场开发投资进度、库存动态存量及房价波动等市场运行要素,及时掌握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三是严格落实预售许可制度与事中事后监管。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无预售许可不得销售,严格落实预售许可,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认购、预定、认筹、发卡及收取房款。四是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所有预售资金应当全部纳入监管账户,重点资金全部用于工程建设。五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四、做好涉房地产领域稳定风险隐患排查化解

一是强化动态监测,成立专班进驻潜在风险项目,积极靠上服务,严防房地产风险;二是结合市长热线、信访投诉等热点、难点问题对项目暗访抽查,尽最大可能将违法违规行为制止在初始和萌芽阶段。对于信访问题,要求开发企业积极面对,限期整改,将问题化解在萌芽阶段;对于违法违规情节较重、不及时整改的企业及从业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及时通报并纳入信用管理。对大规模延期交房、负面舆情较多等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下一步,我局将对开发企业加大管理力度,一是严格开发项目建设条件落实、预售资金监管、网签备案管理、项目手册管理、信用信息评价等工作,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持续健全管控体系;二是加大促销力度。针对青年人才、回乡农民工等进行定向宣传,组织开展房展会、房地产促销月等活动,帮助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快销售。三是加大助企纾困力度。严格落实《枣庄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枣政字〔2024〕6号)《枣庄市保交房攻坚工作专班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房地产融资机制作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在深入论证的基础上,支持企业进入“白名单”,争取金融支持。四是强化对开发商的违法事项监管对违反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相关规定或整改不力的予以曝光,联合惩戒,并将企业信息入诚信档案,共同营造良好的房地产市场环境。


枣庄市台儿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