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349号提案答复的函《关于制定我市老旧小区地震应急预案的建议》

作者: 来自: 时间:2024-07-31


郝涛委员:

您提出的提案《关于制定我市老旧小区地震应急预案的建议》收悉,感谢对住建工作的支持。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提出建议5条,其中涉及我单位3条,涉及协办单位2条,已采纳落实3条,落实率100%。

一、制定地震应急预案

根据老旧小区所在的地质条件和历史地震震级,制定相应的地震应急预案。在地震发生时,小区物业和相关部门应立即按照地震应急预案进行相应的处置和救援工作,保障居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二、抗震能力鉴定和加固

我局高度重视,依据“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的原则,老旧房屋抗震能力鉴定和加固由镇街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城镇老旧房屋进行全面排查,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对老旧房屋进行鉴定,对鉴定为C、D级的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采取管控措施,该加固处理的要及时加固处理,该停止使用要及时停止使用。截至目前,有云河小区和万通集团宿舍楼2处老旧小区5户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现已安排人员对该居民进行疏导撤离同时进行封堵,禁止人员进入,并加挂危房标识

三、房屋维修保养

按照《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9号)要求,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向当地鉴定机构提供鉴定申请时,必须持有证明其具备相关民事权利的合法证件。房屋所有人对经鉴定的危险房屋,必须按照鉴定机构的处理建议,及时加固或修缮治理;如房屋所有人拒不按照处理建议修缮治理,或使用人有阻碍行为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指定有关部门代修,或采取其它强制措施。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四、开展防灾减灾宣传

为进一步提升社区居民防震减灾意识,不断满足社会公众对防震减灾知识的需求,增强群众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区住建局组织开展5.12”全国防灾减灾集中宣传活动,加强宣传地震知识,提高居民的地震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下一步,我局将督导各镇街、社区居委会发现老旧房屋要及时对该地居民进行疏导撤离,同时进行封堵,禁止人员进入,并加挂危房标识,消除安全隐患,处理完成后将房屋情况报区住建局,为政府对城区内危险房屋统一处置及应急管理提供资料依据。


枣庄市台儿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