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11492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开展非机动车道质量提升工程的建议)

作者: 来自: 时间:2022-09-15

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11492号提案《关于开展非机动车道质量提升工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职责职能,由住建部门决定城区道路规划,包含了非机动车道规划和设计。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竞标,如果中标方能够进行道路改造实施。

按照职责职能,由公安交警部门决定规划和设置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道路停车泊位、车道隔离设施、道路安全警示标志及交通标志等。按照交警部门的决定,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仅能够根据实际道路情况进行实施或者由交警部门自行实施。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规范路沿石以上乱停乱放车辆。对于非机动车道上的违规停车现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创城工作,联合交警开展车辆整治专项行动,由交警部门对非机动车道违规停车进行查处,努力营造良好的文明交通氛围。

今年以来,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配合住建部门公安部门实施了台北路、台中路西延工程、玉山路改造工程。共新建改建非机动车道1900米,设施配套、绿化、路灯安装等工作同时实施。新建改造口袋公园15处,建设了公园绿道10.3公里。完善了华明路、广安路等城市绿道10公里。结合创文明城工作,施划了非机动车道5200米,在城市慢道上设置了盲道。

下一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根据职责职能,在住建部门规划设计和公安部门的指导下做好道路施工工作。

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