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11430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处置批而未供及闲置低效土地的建议)

作者: 来自: 时间:2022-07-28

周生建委员:

您的提案《关于处置批而未供及闲置低效土地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支持。

您在提案中提出建议2条,其中涉及我单位2条,现具体答复如下:

一、关于批而未供土地处置情况

2022年,我局对2007-2019年所有征地批次、供地信息进行了一次大排查,以批次为单元逐条对应供地信息,摸清余量,经排查2007-2019年尚存批而未供土地1717亩,重新更新完善了我区批而未供“一张图”,真正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

对排查出的批而未供土地,进行了分类研究,区分了公共设施、道路绿地、挂牌出让、调整合同等5种类型。

(一)公共设施类。共113.25亩,主要为各类学校、马兰民兵训练基地、看守所、涧头集镇污水处理厂等。针对该类型,下一步主动对接用地单位,完善土地划拨手续。

(二)道路绿地类。共189.52亩,主要为已供土地周边的绿化和道路用地。针对该类型,近期予以划拨到位。

(三)挂牌出让类。共915.76亩,主要为工业用地,未供即用占647.1亩。针对该类型,对供地条件成熟的项目用地,加大项目策划和招商力度,优先使用批而未供土地。对未供即用的项目用地,限期完善用地手续,对限期不完善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目前正在挂牌一宗46.35亩。

(四)调整合同类。共218.16亩,该类型主要原因为批文挂接错误、合同填报未挂接批文、不符合规划等问题。

下一步,一是进一步细化处置措施。对以上总结的五种类型,进一步细化排查,逐地块、逐项目细化完善处置措施,建立销号管理台账,问题原因再找实,处置措施再精准,相关责任再压实,时限要求再卡紧,确保工作高强度、高效力推进。

二是进一步加强协同联动。与经济开发区、各镇街加强沟通协调,共同落实监管责任,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做好开发区范围内企业批而未供工业建设用地拿地工作,各镇街负责辖区内企业批而未供工业建设用地拿地工作。

三是进一步强化分类施策。对供地条件成熟的项目用地,加大项目策划和招商力度,优先使用批而未供土地。对未供即用的项目用地,属于划拨类型的,积极协调用地单位,加快立项审批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属于出让方式供应的,限期完善用地手续,对限期不完善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四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推介。我区目前尚有247亩商业批而未供土地,下一步及时将土地坐落、规划等相关信息推送给招商牵头部门,引导项目优先选址利用存量土地资源。

二、关于低效闲置土地处置情况

2022年,我区闲置土地处置任务基数为136.2亩,共2宗,今年处置任务量为95.34亩。目前,枣庄华亿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闲置土地1宗,面积为105.48亩,现已处置完毕,在自然资源部监测和监管系统中已销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已通过销号;山东王晁煤电集团热电有限公司闲置土地1宗,面积30.72亩,正在处置中。

2022年,我区低效地盘活任务共计400,前两季度通过二级市场盘活城镇低效用2宗,面积为101.82亩,分别为山东丰元汇能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原鲁台造纸机械,面积76.72亩),目前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在建设中;另一宗为陈宇翔、周焰川、徐关(原枣庄金乌缘酒店有限公司,面积25.1亩)正在修缮建设中,相关手续正在省厅低效用地系统中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