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5158号提案的 答复(关于加快我市破损山体生态修复治理的建议)
杨庆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破损山体生态修复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枣庄市是典型的资源型城市,山石资源丰富,山体面积约占全市国土面积的三分之一。长期以来“靠山吃山”的观念根深蒂固,一些地方和企业形成资源依赖意识,长期的大量开采造成了山体资源的严重破坏。据2020年初步调查,台儿庄区破损山体37处,截至目前,18处破损山体已设计完成,2021年6月底全部完成所有破损山体设计,马上实施修复治理破损山体4处。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破损山体修复治理工作,把山体修复治理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2021年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山水林田大会战”的意见》,大力开展破损山体修复治理。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破损山体治理工作,多次召开破损山体修复治理专项会议,成立了由区长担任组长,分管区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山体保护和修复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区山体保护和修复治理专项行动日常工作。按照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破损山体修复治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治理主体,夯实了属地责任,统筹露天生产矿山和历史遗留破损山体修复治理任务。区自然资源、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林业、应急、行政审批等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好山体保护和破损山体修复治理的相关工作。区政府办公室建立了台儿庄区山体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印发了《台儿庄区全面实行山长制工作方案》,多次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制定山体保护政策,协调解决山体保护重要事项,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在全区范围内建立覆盖区级、镇级、村级的山长制责任管理体系,为建设自然生态宜居宜业城市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一山一策,规范审批。根据全区山体调查成果,深入开展现场调查,彻底摸清全区尚未治理的破损山体现状,采取一山一策(一山制定一个治理方案,一山压实一家项目主体、一山明确一个督导小组)形式,由区人民政府组织对每处破损山体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修复治理方案。截至目前,全区尚未治理的37处破损山体,18处已完成设计,17处完成野外测量。另外两处由泉兴集团实施治理,在修复治理过程中,坚持全程随时调度、随时检查、随时督办,确保修复成效。我区山体修复治理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禁止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工艺和落后设备,立项部门在办理手续时,认真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立项。严格依据有关规定对破损山体修复治理项目办理环评手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修复治理项目严格执行“六个100%”扬尘防治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确需使用省级以上公益林的,依照公益林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手续,并按省政府规定补进公益林。自然保护地内修复治理项目要符合保护地管控要求。
(三)综合利用,融合发展。充分利用政策,打好组合拳。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利用矿山修复后的国有建设用地发展教育、科研、体育、公共文化、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等产业;将正在开采矿山依法取得的存量建设用地和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建设用地修复为耕地的,经验收合格后,参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可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不改变土地使用权人的前提下,经依法批准并按市场价补缴土地出让价款后,矿山企业将依法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修复后用于工业、商业、服务业等经营性用途。我局在破损山体设计阶段,组织用途管制科、土地整治中心进行现场踏勘,对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矿废弃地治理规划,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成果,进行综合整治。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建设用地修复为耕地的,经验收合格后,形成工矿废弃地指标,可以缓解新增建设用地压力。其他地类复垦为耕地的,积极申报土地整治项目,增加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产生的指标收益可以吸引社会资金积极参与。
(四)评先树优,政策扶持。为进一步推进破损山体修复治理工作,积极争取扶持政策。区政府设立生态修复专项账户,主要用于我区生态修复项目,今年我区共争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资金127万元,按照申报项目情况2021年要完成治理项目4个。
(五)政府主导、社会参与。2010年以来,我区抓住列为国家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试点市的机遇,积极向国家和省市争取破损山体修复治理资金5020万元,用于实施修复治理项目7个,修复治理面积795余公顷,改善了山体生态环境。我区结合2020年自然资源部出台的《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推行市场化运作模式,加快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利用社会投资实施破损山体修复。规范土石料处置,各类山体修复治理项目因削坡减荷、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等修复工程新产生的土石料及原地遗留的土石料,可以无偿用于本修复工程,确有剩余的,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外进行销售,销售收益全部用于本地区生态修复。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快治理进度。按照《枣庄市山体保护专项规划》和《台儿庄区山体保护和修复治理专项行动》要求,切实加大山体保护力度,对辖区内纳入一级和二级山体保护名录的山体,设立山体保护永久性界桩,标明保护范围和责任单位;到“十四五”规划末,全面完成全区破损山体治理任务。构建形成全方位山体保护现代化监测网络,形成完善的山体保护和修复治理体制机制,努力实现全市山体保护和修复治理全覆盖。
(二)建立台账管理。建立完善的工作台账和项目清单,对项目实施销号管理。区自然资源局对破损山体修复治理项目建档立册,做好进场施工前手续办理、设计资料、现状资料收集、治理后各项资料归档、治理效果照片留存等工作,治理过程中对项目进展、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安全环保等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向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每月报进度,每年报总结。
(三)强化治理成效。对治理完成并通过验收的修复治理项目,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完善竣工手续,将治理项目移交至项目所在地镇(街)人民政府进行后期管护。区自然资源局持续开展破损山体修复治理情况“回头看”,采取联合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严格检查核实治理合法合规性、治理质量、治理完成后的效果保持等情况。对破损山体被重新破坏或者效果保持不到位的,及时通知相关治理责任主体重新整治并纳入重点督导台账进行管理。
(四)严打非法开采。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大排查,执法大队重点打击以工程建设名义变相非法开采行为。充分利用日常巡查、突击检查、群众举报等各种人防、物防和技防手段,切实做到对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坚决杜绝私挖盗采违法行为。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