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3318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我市城区生态绿廊建设中坚持以人为本打造生活绿色空间的建议)

作者: 来自: 时间:2019-06-05

台住建字〔2019〕26号      

对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3318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关于我市城区生态绿廊建设中坚持以人为本打造生活绿色空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人居生态环境和提升城市公共服务,充分发挥城市园林绿化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景观水平和质量中的作用,提供市民休闲健身等方面的综合功能。区住建局高度重视,对城区内16条主次干道进行了绿化建设,栽植法桐、栾树、垂柳、女贞等行道树12000余棵,形成了完整的林荫路网,林荫路达标率达到84.7%。实施休闲公园建设,先后建设15个公园广场,建设自行车道40余公里。同时,按照生态绿廊建设要求,实施北部新区7条道路绿化和2个道路附属带状公园绿化,绿化总面积15万平方米。栽植银杏、榉树、白蜡、法桐、石楠树等行道树3120余棵,花灌木15630余棵,地被8万余平方米。下一步将逐步完善生态廊道建设,提升我区城市景观。

感谢您对城建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枣庄市台儿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