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台儿庄分局关于对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02145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的建议)
《关于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的建议》提案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提案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生态创建及规划编制。按照生态区建设要求,委托编制《台儿庄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目前正在前期材料收集中,9月底前可完成编制工作;开展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协调各部门对《枣庄市生态保护红线优化方案》提出修改方案上报。按照乡村振兴工作要求,从环保角度,编制《台儿庄区乡村生态振兴规划》,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二)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印发了《台儿庄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台儿庄区土壤环境保护工作方案》。配合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详查单位9个,核实农用地详查点位 66 个。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确定了11家企业作为重点调查对象,企业基本信息已核实完毕。重点企业丰元化学与所在邳庄镇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三)抓好工业企业治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废水达标排放。同时加大散乱污企业治理,在2017年、2018年开展的全区散乱污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中,共查处关闭散乱污企业22家,在全区纳污坑塘整治行动中,14个纳污坑塘已全部整治完成。同时督促涧头集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主要解决南部生产、生活污水处理问题。
(四)重点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16年投资3400万元,对全区农村饮用水源地实施了规范化保护,对41个重点村生活废水采取不同治理方式收集处理;2017年投资300万元,对10个重点村生活废水进行收集处理,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70%以上,解决了部分村庄生活污水乱排现象,逐步改善了城乡环境面貌。
(五)全力抓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按照“疏堵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坚持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政策引导与严格奖惩相结合,建立多渠道利用、多手段推进、多形式投入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机制,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7%以上。
(六)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与畜牧部门共同开展畜禽养殖污染基础调查,印发了《台儿庄区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推进生态畜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修订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控养区、适养区的“三区划定”,委托编制了《台儿庄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联合各镇街和畜牧部门有序开展禁养区内养殖场的关停取缔工作,关闭禁养区养殖企业145家。配合畜牧部门逐步完善控养区畜禽养殖治污设施,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对符合规定的10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施了环评或备案。
(七)强化执法监管。以新环保法实施为契机,加强执法监管,加大环保处罚力度,对重点流域、重点行业,推行“超标即处罚”,对环境问题“零容忍”。对突出环境问题强化协调联动,联合执法,对工作不力的严格责任追究,启用约谈问责程序,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确保环境安全。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倡导生态文明意识,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实践活动,提高全民的生态文明素养。大力倡导生态健康的生活方式,逐步形成科学的生产方式和良好的生活习惯。坚持环境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环境违法企业名单等环境信息,依法保障公民对环境的知情权,让群众自觉参与、监督环保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是继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按照《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分阶段完成村庄整治任务。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和乡村振兴工作,编制完成《台儿庄区乡村生态振兴规划》,抓好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同时按照《台儿庄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要求,配合畜牧局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三是持续加强全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及南水北调水质安全保障,督促已完成项目完善长效运行机制,农村项目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湿地项目发挥应有的环境效益;同时尽快完成马兰屯镇小龚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实施规范化保护。
四是探索建立和完善乡镇环保机构。落实乡镇环保机构经费和确定工作人员,从法制上建立和健全农村环保工作的长效机制,形成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五是严格执法,加强监管。加大对农村环境污染的监督管理,各镇街环保所发挥应有职能,严厉打击土小企业滋生漫延,处理好农村污染信访案件。同时建立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确保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台儿庄区环境保护局
二0一八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