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062号提案答复的函(关于关于加强对运河、伊家河等水域违法捕捞治理力度)
李文委员:
您提出的提案《关于关于加强对运河、伊家河等水域违法捕捞治理力度》收悉,感谢对区农业农村局工作的支持。经商会办单位(区公安分局),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提出建议(问题)6条,其中涉及我单位6条,涉及会办单位4条,已采纳落实(解决)6条,落实率100%。
一、针对“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利用广播、短信、微信公众号、致村民一封信等形式向村民,尤其是沿河居住村民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危害,让人人知晓”建议,我局通过拉横幅和利用宣传车对运河沿岸村民宣传相关渔业法律法规,并在运河显著位置设立10余块宣传牌。
二、针对“建立专门的举报电话,也可以使用渔政部门的专用电话,公安部门的110”建议,我局已设立举报电话6677839和6677110并对外公开。
三、针对“搭建渔政和公安部门联合执法平台,避免出现渔政执法时违法捕捞者跑到岸上,公安执法时违法捕捞者跑到河里的执法难题”建议,我局今年分别联合公安分局、峄城区农业农村局,枣庄市交通局执法支队开展渔政专项执法检查,累计共开展4次。
四、针对“严格执法,对违法捕捞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执行,不能光罚款,应当有效震慑不法分子,使非法捕鱼活动得以制止”建议,我局根据《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法,今年共办理涉渔案件3起,收缴并销毁涉渔工具17个,渔网及地笼2000余米。
五、针对“建立不定期巡查机制,公安和渔政部门不能接到举报后才去查处,应该采取不定期巡查的方式,主动出击,使不法分子无机可乘”建议,我局采取专项执法检查、日常检查和举报线索核实相结合的方式,在白天和夜间进行不定期巡查,2025年1月以来共进行17次白天、夜间不定期巡查,保证每月最少一次。
六、针对“对在运河等水域有船只的人员进行重点检查监督,因为非法捕捞行为大部分都是借助船只实施的,部分船只拥有者本身就是非法捕捞人员,在源头上杜绝违法捕捞现象的发生”建议,我局采取走访和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有涉嫌违法捕捞迹象的船只和人员重点关注。
联系电话:0632-6677110 联系人:孙峰
台儿庄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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