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037号提案答复的函(关于加强治理未成年人违规驾驶改装电摩等机动车行为的建议)

作者: 来自: 时间:2025-10-30

关于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

037号提案答复的函

王继霞、张安明、刘贵争、邵建波委员:

您们提出的提案《关于加强治理未成年人违规驾驶改装电摩等机动车行为的建议》收悉,感谢对教育工作的支持。经商协办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提出建议3条,其中涉及我单位1条,涉及协办单位1条,已采纳落实2条,落实率100%。

一、针对“加强宣传教育”建议

区教体局积极联动公安交警部门,统筹推进学校、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构建“家校社”协同教育体系。一是开展“交警进校园”活动。邀请交警专业人员走进校园讲授交通安全专题课,结合未成年人违规驾驶改装电摩典型案例,向学生系统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安全骑行常识;二是指导各学校丰富教育载体。通过主题班队会、交通安全板报、征文比赛、手抄报创作等形式,深化师生对交通安全知识的理解,同时将电动车安全及相关法律知识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常规课程,实现教育常态化;三是强化家校协同。借助家校微信群、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渠道,重点宣传“未满12周岁驾驶自行车、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车”等违法骑乘行为的危害,明确家长监管责任,引导家长主动督促孩子遵守交通法规,保障上下学安全。

二、针对“强化市场监管”建议

电摩是电动两轮摩托车,按照国家标准属于机动车范畴。根据区委编办印发的《台儿庄区区级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中第113条“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方面: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机动车生产企业不执行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不严格进行机动车成品质量检验,致使质量不合格的机动车出厂销售的处罚。”目前我区无电动两轮摩托车生产企业。

                       台儿庄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