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 第021号提案答复的函(关于加强中小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倡导文明出行的建议)

作者: 来自: 时间:2025-10-30

关于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

021号提案答复的函

农工党台儿庄支部、沈庆敏、武振辉、孟静、韩淑芳、周生建、马灿丽委员:

您们提出的提案《关于加强中小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倡导文明出行的建议》收悉,感谢对教育工作的支持。经商协办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提出建议4条,其中涉及我单位4条,涉及协办单位3条,已采纳落实4条,落实率100%。

一、针对“学校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建议

1.落实“1530安全教育制度”,做好每日放学前和节假日放假前的安全提醒,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课堂必讲内容,通过国旗下讲话、班(队)会课、宣传栏、家校微信群等多种途径,向学生及家长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每学期邀请法治副校长、交警入校入班,结合案例讲解交通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

2.围绕“电动自行车安全”开展多场景宣传,区市场监管局组织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利用微信群、公众号、到店宣传、发放宣传单页、张贴海报等方式,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20”世界计量日、“质量月”活动,广泛宣传即将实施的电动自行车新国标GB17761-2024。

3.定期联合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通过宣传车循环播放安全提示、张贴安全海报等,向学生普及电动自行车安全骑行知识,讲解违规骑行危害。

二、针对“引导家庭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建议

1.在日常家校沟通中,通过家校微信群、家长会等渠道,提醒家长切实担负监管责任,慎重为孩子选择代步工具,不纵容、不袒护,从源头上杜绝学生骑电动车。

2.完善学校规章制度,约束学生不骑电动车上路,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教育力度,增强师生及家长的安全意识、自我防范和自护自救能力,推动家长与学校形成监管合力。

三、针对“交警部门加强路面管控”建议

1.每学期初摸清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建立详细台账,针对未满16周岁学生骑电动车的行为,联合区公安分局安排专人每周不定时在学校周边严查,学生骑电动车率明显下降。

2.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学生违规骑电动车处置措施,建立学生骑电动车违法行为台账,并与学生思想品德评定挂钩;对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如未佩戴头盔、超速行驶、逆行等),由交警部门进行教育和处罚后,及时反馈给学校和学生家长,强化家校社协同管理。

四、针对“多方位为学生提供安全支持”建议

1.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列入重点产品监管目录,统筹开展销售环节质量监督抽查,加大整车质量、蓄电池等重点项目抽检力度,专项行动以来共抽检16个批次,11个批次不合格,已全部查处,没收不合格电动自行车18辆,罚没6.015万元,抽检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对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开展督导检查,对未按规定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或未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的,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予以警告,共下达12份,且已全部整改;联合开展电动自行车维修店铺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严查非法改装行为并签订承诺书。

2.协同相关部门,围绕学生上下学关键时段照明需求,动态调整路灯运行方案;在冬季等光照条件差的季节,提前开启、延迟关闭校园周边及学生主要骑行路段路灯,覆盖“无路灯真空期”;遇雨雪、大雾等特殊天气,提升路灯亮度并延长亮灯时长;定期调研照明需求,新增或调整路灯点位,解决背街小巷照明不足的问题,组建应急维修队伍,及时排查维修故障灯具。

3.联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在学校周边设置固定值守点,清理占用非机动车道的流动摊贩和违规停放车辆,今年以来,累计清理占道经营320余起,拖移违规停放车辆86辆;每日上学前、放学后,组织环卫人员清扫校园周边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清理碎石、枯枝等杂物,在学校门口周边设置“禁抛垃圾”提示牌,同时集中拆除遮挡交通信号灯、妨碍骑行视野的违规户外广告、灯箱招牌。

4.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维护,落实校领导带班值守“护导岗”制度,将校园周边纳入日常巡查重点区域;发现学生违规骑行行为后,第一时间记录现场情况并反馈相关部门,建立台账跟踪处理结果,确保隐患线索闭环管理;倡导绿色出行,鼓励学生选择步行或骑自行车上学,引导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时穿反光衣;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号召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在学生上学放学时段注意礼让学生。

                       台儿庄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