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对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055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对我区食品作坊加强监管的建议)
周生建、武振辉、孟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对我区食品作坊加强监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好!感谢您对我区食品安全的关心和关注。针对您提出的《关于对我区食品作坊加强监管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组织食品安全工作室及相关科室进行了认真研究。您的建议针对性强、操作性强,对我区进一步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管、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一、关于“坚持问题导向,落实主体责任”的建议
我局完全赞同并已在工作中积极推进。目前我区在营小作坊共计91户,全部为个体工商户,2022年9月22日国家总局颁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11月1日实施,山东省局依据该部门规章于2023年9月19日印发了《山东省个体工商户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为促进我区食品加工小作坊主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避免落实主体责任流于形式,我局依据该文件并结合我区小作坊实际制定了《个体工商户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查表》,将复杂文件通过简单表格形式呈现,基层监管人员在开展日常检查时,协助小作坊业主对照自查表逐项核查,对不符合项现场整改,督促食品小作坊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关于“严格监督检查,净化市场环境”的建议
我局已采取“监督抽检+全面排查+联合执法”等多种方式,聚焦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以及食用油、肉制品、豆制品等重点品种,强化从原料采购、生产过程到贮存销售的全链条监管,加大对食品小作坊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亮证生产、规范加工、示范引领、取缔无证”等措施,依法查处无证生产、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2024年我局7月我局通过监督抽检发现某豆腐加工小作坊有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柠檬黄”的案件线索,跟上立案调查,该案被选入市场监管“铁拳行动”典型案例;今年我局运用“检查+抽检”协同监管模式,发现1家生产鲜面条的食品小作坊涉嫌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依法从重处罚并将处罚结果予以公示,有力震慑食品添加剂领域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净化市场环境。
三、关于“风险分级管理,提升监管质效”的建议
目前我区已初步建立食品小作坊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机制,依据食品种类、管理水平、诚信记录等因素确定风险等级,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一户一档”档案,实施差异化监管。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分级档案,动态调整风险等级,强化信用监管,推动“互联网+监管”模式应用,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效率,推动食品小作坊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
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继续认真落实各项监管措施,推动食品小作坊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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