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20号提案答复的函(关于加强小区管理,杜绝小区顶楼违规加高楼层行为的建议)

作者: 来自: 时间:2025-10-30

孙晋军、武加军、武兴超委员:

您提出的提案《关于加强小区管理,杜绝小区顶楼违规加高楼层行为的建议》收悉,感谢对住宅小区管理工作的支持。经商会办单位自然资源局,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提出建议4条,其中涉及我单位2条,涉及会办单位4条,已采纳落实2条,落实率100%。

一、针对“加强法规宣传与教育”建议。区住建局加强物业管理法规宣传,树立小区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归全体业主所有的意识,业主在房屋装修前要到物业企业备案并接受物业企业监管,单个业主及物业服务企业均无权超出物业使用与服务范围而擅自占用公共部位。区住建局通过加强物业培训、项目经理接待日等开展宣传活动,推进法律法规宣传。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小区业主群等方式加强宣传活动。

二、针对“完善监管机制”建议。一是加强监督考核,区住建局通过物业服务“四色”榜评定,物业服务质量核查核验等方式开展物业服务履约检查,把小区违建管理作为物业服务质量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因物业企业监管不力导致违建的给予信用扣分等惩戒。二是加强物业企业小区监管,发现业主违建、私搭乱建等行为应立即制止,制止不了的要24小时内报属地社区及城市执法部门。三是开展物业巡查,发现业主违建等行为,开展现场制止,制止不了的,由物业企业向执法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