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8号提案答复的函(关于居民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停放的建议)
陈辉、董晓娇、褚正楠、刘庆、王修凤委员:
您提出的提案《关于居民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停放的建议》收悉,感谢对住宅小区管理工作的支持。经商会办单位消防大队、供电中心,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提出建议4条,其中涉及我单位4条,已采纳落实4条,落实率100%。
一、针对“推进集中停放和充电设施建设”建议。我局将切实发挥行业主管职能,联合属地镇街结合不同小区的规模、布局及居民实际需求,利用小区周边合理位置,科学规划并加快推进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与充电设施建设工作,充分征求业主意见后实施建设。截至目前,共完成4782个充电端口建设,其中,碧桂园映月台建设300个充电端口,碧桂园珑樾台建设500个端口,汇众锦樾府建设595个端口。严格要求建设过程中落实消防安全标准,选用不燃材料搭建,配备简易喷淋、干粉灭火器等必要消防器材,并确保与周边建筑物保持足够安全距离。同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建立常态化运维机制,联合消防等部门定期对充电设备、配电系统、监控平台等进行检查维护,保障设施设备始终处于安全、可靠的运行状态。
二、针对“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建议。积极牵头联合镇街、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等多方力量,构建协同宣传体系。通过在电梯安装梯控设备、楼道张贴“禁止电动车上楼”宣传海报、在小区出入口设置宣传版面、利用社区多媒体平台滚动播放宣传片、借助微信业主群推送图文知识等多种形式,广泛普及电动车安全停放、规范充电的常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曝光各地电动车火灾典型案例,用真实事例敲响安全警钟,引导居民主动树立安全意识,自觉抵制违规行为。同时,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同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管理”的共建共治良好氛围。
三、针对“加强物业公司管理”建议。联合消防大队,持续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在电动车管理方面的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专项督查”相结合的监管模式,重点排查住宅、人员密集场所及建筑物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的违规停放、飞线充电等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下发整改通知单,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要求及责任人,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压实物业公司的主体管理责任。
四、针对“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考虑集中充电桩建设”建议。将电动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作为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民生内容,在项目规划设计阶段,就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小区调研,充分听取居民意见,结合小区现有场地条件、电力负荷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建设方案。加大资源投入与协调力度,大力推进集中充电装置建设,同步完善配套消防设施,既有效解决老旧小区居民“充电难”问题,也从源头上消除消防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居民居住的安全感与幸福感。截至目前,已建成充电桩的老旧小区有建行宿舍、农行宿舍、地税局宿舍、阳场小区、供电局小区、锦绣家园、长运小区、文化小区。


鲁公网安备370405020000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