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059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建议)
关于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059号提案的答复
一、关于完善培养乡村医生相关政策方面
(一)落实“县招乡管村用”
根据国家《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中编办发〔2023〕248号)、山东省《关于做好山东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鲁卫函〔2024〕111号)、枣庄市《关于做好枣庄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枣卫函〔2024〕26号等文件要求,2023年10月,区卫生健康局首次通过“县招乡管村用”模式,招聘大专以上大学生乡村医生2人,免试注册进入乡医队伍1人,由镇卫生院统筹管理,服务岗位为村卫生室。我区为枣庄市首个完成大学生乡村医生招聘的地区。
2024年3月,我局牵头与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教体局五部门联合成立台儿庄区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专班,制定了台儿庄区大学生乡村医生招聘考核等方案,分两批完成了涧头集镇旺庄村、万西村、西徐塘村,泥沟镇西兰城卫生室的招聘考核,并提供编制保障4人,现4人已全部入编到岗。
下一步,区卫生健康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持续推进乡村医生“县招乡管村用”工作。
(二)全面加强乡医培训考核
一是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截至目前,我区共开展46次乡村医生培训,包括41次线下培训和5次线上培训,涉及12次实践技能培训,惠及乡村医生105人,辐射服务群众数量10.71万人。其中理论学习涉及60余类病种,中西医适宜技术及特色疗法推广内容丰富,包含包扎、外科固定、心肺复苏、针灸、推拿、拔罐、按摩、灸疗、熏蒸、贴敷、火针,等等。
二是进一步规范乡村医生考核,加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根据《山东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要求,我局自9月10日起,开展2024年度全区在岗乡村医生考核工作,区卫生健康局成立了2024年度乡村医生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科、医政科、人事科共同组织实施,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成立了各自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辖区内乡村医生考核具体工作,考核从业务工作、职业技能、学习培训、职业道德等多方面进行,为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的业务素质,更好地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优质的健康服务打下基础。
二、关于落实待遇保障方面
一是积极与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沟通,对于招聘纳入一体化管理的大学生乡村医生,按在编人员标准核定工资及岗位补贴,接受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乡镇卫生院负责其执业、培训、进修、职称评聘、绩效考核、奖励惩戒等日常管理。
二是积极向财政争取相关资金的拨付。目前,我区乡村医生收入主要来源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医保诊疗费、基药补助三部分。因财政资金紧张,资金拨付存在不及时、不到位的情况,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对接财政部门,争取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三是将乡医岗位补贴列入政策文件。积极争取将“对纳入一体化管理的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和乡村医生,分别按每人每月600元、500元、400元标准发放岗位补贴。”纳入《中共台儿庄区委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台儿庄区医疗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用政策规定保证待遇落实。
四是落实医疗责任险。现全区135家卫生室除6家不承担诊疗业务外,余129家医疗责任险已由市级财政承担统一购买。
五是按时发放退休乡医补助。严格按照省卫健委、省财政厅和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关于解决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卫生局等部门关于解决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台政办发〔2015〕10号文件要求,及时汇总上报补助发放名单和资金,保证按时发放。
再次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区卫生健康局将继续努力,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全力提升人民健康水平,全方位全周期守护人民健康。
台儿庄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