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7号提案答复的函(关于增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议)

作者: 来自: 时间:2024-07-25

霍志芳、刘婵、李文、代国丽、龙广春、徐航吉、孙雁、王士红、魏爱军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增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台儿庄区本着惠民、便民的服务意识,进一步满足市民对新能源充电桩的需求,新能源充电桩项目从便民性和有效增加覆盖面出发,2024年上半年,台儿庄区新建改造智慧停车泊位496个、公共充电桩180个。

推进已建成小区配套建设。按照政务服务办公室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报装“一件事”要求,通过“部门联办、内部流转、全程网办”,整合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报装办理流程,将涉及的物业(村、社区)盖章确认、充电桩报装申请、施工方案确认等事项集成为一件事,公布可安装充电桩社区“绿色通道”名单,居民通过“爱山东”App或山东政务服务网电脑端线上申请,即可“下单”预约安装,实现“一键申报”,享受订单式全链条服务。

下一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及镇街将通力合作进一步完善

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案,争取更大的政策支持、更细致的规划研究、更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为新能源汽车用户创造更好的基础条件,为群众绿色出行提供最佳便利,为台儿庄低碳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