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对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042号提案答复的函(关于规范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队伍的建议)
关于对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
第042号提案答复的函
台教体字〔2024〕44号 签发人:赵庆军
答复类型:A
李宏伟、龙广春、沈庆敏、袁晓霞、张以航、杨芳委员:
您们提出的提案《关于规范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队伍的建议》收悉,感谢对教育工作的支持。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提出建议7条,其中涉及我单位7条,已采纳落实7条,落实率100%。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队伍对于保障学生安全、维护校园稳定、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队伍在数量、质量、专业化程度及奖惩上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以规范和完善。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区教体局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局党组成员、科室长、各镇(街)教委主任和区直校(园)长为成员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岗位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2021年11月印发《关于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台教体字〔2021〕54 号),全面推进校园安全管理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明确各级安全管理工作人员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二、加强人员配备,提高专业化水平
根据学校规模和实际情况,合理配置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人员,确保人员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在校师生2000人以上的学校成立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分校区的学校单独设立),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管办负责人和1—2名兼职安管办工作人员;不足2000人的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管理员。同时,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使其能够更好地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三、落实待遇,激发工作动力
明确规定各镇(街)教委(学区)负责安全工作的同志应为教委副主任,校安管办主任享受学校中层干部正职待遇。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对工作认真负责、表现优秀、无明显工作失误的安全管理员,在同等条件下对干部任用、评先树优予以优先考虑。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实效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加强对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和奖惩,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突出政治考察和业务考核,逐步建立适者进、优者上、庸者下的良性用人机制,按照相关人事管理制度,畅通安全管理员成长发展通道。
台儿庄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9月23日
联系电话:0632-6681656 联系人:马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