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对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042号提案答复的函(关于规范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队伍的建议)

作者: 来自: 时间:2024-09-23

关于对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

042号提案答复的函

台教体字202444             签发人:赵庆军

                                  答复类型:A

李宏伟、龙广春、沈庆敏、袁晓霞、张以航、杨芳委员:

您们提出的提案《关于规范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队伍的建议》收悉,感谢对教育工作的支持。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提出建议7条,其中涉及我单位7条,已采纳落实7条,落实率100%。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队伍对于保障学生安全、维护校园稳定、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队伍在数量、质量、专业化程度及奖惩上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以规范和完善。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区教体局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局党组成员、科室长、各镇教委主任和区直校长为成员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岗位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2021年11月印发《关于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台教体字〔2021〕54 号),全面推进校园安全管理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明确各级安全管理工作人员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二、加强人员配备,提高专业化水平

根据学校规模和实际情况,合理配置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人员,确保人员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在校师生2000人以上的学校成立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分校区的学校单独设立),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管办负责人和1—2名兼职安管办工作人员;不足2000人的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管理员。同时,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使其能够更好地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三、落实待遇,激发工作动力

明确规定各镇(街)教委(学区)负责安全工作的同志应为教委副主任安管办主任享受学校中层干部正职待遇。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对工作认真负责、表现优秀、无明显工作失误的安全管理员,在同等条件下对干部任用、评先树优予以优先考虑。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实效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加强对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和奖惩,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突出政治考察和业务考核,逐步建立适者进、优者上、庸者下的良性用人机制按照相关人事管理制度,畅通安全管理员成长发展通道。

    台儿庄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9月23日

    联系电话:0632-6681656                          联系人:马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