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对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056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推广完善城乡居民医保的建议)
赵秀真委员:
你提出的提案《关于推广完善城乡居民医保的建议》收悉,感谢对医保工作的支持。经台儿庄区医疗保障局会议讨论,现答复如下:
(一)保障程度不足问题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全市统一缴费标准,目前我区执行国家最低标准。2024年度每人380元,2025年度每人400元。虽然个人缴费上涨啦,但是医保待遇也提升啦,普通门诊、住院报销、纳入医保的药品种类等方面都大幅调整和提高,尤其是很多临床必需、价格昂贵的创新药、罕见病药物先后纳入医保;很多重大疾病的报销比例提高了,住院、门诊报销起付线降低,报销比例也进一步提高。
(二)制度衔接不畅问题
医疗保险关系转出:参保人在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停保手续后,可申请医疗保险关系转出。1.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并发送至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2.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接收《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后,开具《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发送至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3.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收到《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医疗保险转移类型变更信息表》;4.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为参保人办理个人账户资金划转或提取手续。
医疗保险关系转入:参保人在新参保地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后,可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手续。1.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并发送至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2.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接收《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后,开具《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发送至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3.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收到《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医疗保险转移类型变更信息表》;4.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为参保人办理转入手续。
职工医疗保险转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可以申请暂停职工医疗保险,缴纳居民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职工医疗保险:可以申请暂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三)管理体制不顺问题
台儿庄区医保局聚焦规范化建设,在优化服务能力上出实招。持续规范窗口服务行为、改善服务环境,结合医保自身业务范围,制定切实可行、适合医保行业窗口服务要求的窗口人员服务规范,从环境、服务、形象、语言、行为、监督等六个方面做了严格细致的要求,并在窗口试运行。同时依托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创优综合业务示范窗口,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服务模式,设立导服帮办岗,为前来办事人员提拱导服咨询、材料预审、帮办代办服务。组建医保热线电话专班,将医保政策咨询、结算业务受理及投诉举报归集到一处接听,实现“一通电话答疑百问,一次告知立刻办好”,打通为民办事的“前哨站”。
(四)筹资机制不健全问题
医疗保险现实行市级统筹制度。根据《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全省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枣医保发(2024)27号)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政府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70元。关于其他筹资方式,已经上报上级部门。
(五)参保意识不强问题
台儿庄区医保局聚焦全民参保,提升群众参保意识。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协同税务部门开始启动征缴的基础上,在全区范围内持续开展参保扩面工作,按照市局下达的扩面任务目标。结合我区实际:将任务目标分解到各镇街,由各镇街压实到各村居,逐级落实任务目标,压实责任。针对不同人群制定征缴的不同办法分类实施,规范、引导、激发居民自愿参保的激情,持续稳步推进缴费工作。
提案中提出问题6条,建议8条,已经采纳落实14条,落实率100%。
枣庄市台儿庄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