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民政局关于对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046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设立“黄丘(黄帝陵)旧址”历史地名保护 标志碑的建议》)

作者: 来自: 时间:2024-10-14

王密委员:

您的提案《关于设立“黄丘(黄帝陵)旧址”历史地名保护标志碑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支持。

您在提案中提出建议6条,其中涉及我单位2条,我们采纳并正在积极落实2条,落实率100%。现具体答复如下:

根据《枣庄市地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第046号提案建议部分内容涉及民政部门职能。一是第5条:将“黄丘(黄帝陵)”列入《台儿庄区历史地名保护名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范围; 其中,将“黄丘(黄帝陵)”列入《台儿庄区历史地名保护名录》部分为民政部门职能。二是第6条:将俗称“羊蹄山”恢复为古称“黄丘山”,同样建议刻碑明示。其它建议内容为文旅部门职能。

一 、涉及民政职能建议内容有关情况说明

(一)将“黄丘(黄帝陵)”列入《台儿庄区历史地名保护名录》

2023年,台儿庄区民政局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推动台儿庄区地名文化保护工作,更好传承弘扬优秀地名文化。开展了区级地名文化遗产申报认定工作。经搜集整理地名资料,相关部门推荐上报、征求有关单位意见、有关专家评审论证,共认定36个得名时间久远、语词实体文化丰富、影响力和知名度较高的地名为台儿庄区首批地名文化遗产,其中自然地理实体类7个,街路巷类7个,居民点类15个,纪念地、旅游景点类7个。居民点类中,“黄邱”被纳入首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政协委员所提以上建议,需要文旅部门调查、考证后,按流程向其主管部门上报命名。命名后,向民政部门推荐纳入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民政部门按认定流程进行审查认定。

(二)将俗称“羊蹄山”恢复为古称“黄丘山”,同样建议刻碑明示

羊蹄山位于张山子镇蒋庄村西,远看像一个巨大的羊蹄,因此,当地群众根据其形状形象的称之为羊蹄山。1985年全国第一次地名普查时正式命名,至今。

黄丘山森林公园于2012年12月获山东省林业厅批复,其批复范围:西起西伊村与江苏省交界的林绿,北与唐庄,李官庄为邻,东与张庄相连,南与贾汪区接壤。羊蹄山不在该批复范围内,如将其更名为“黄丘山”,是否合适,需征求自然资源部门意见。经同自然资源部门沟通,自然资源部门认为,不宜更名。

再次感谢王密委员长期以来对民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以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并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